新华网太原5月21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21日从山西省运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获悉,该市执法人员近日在芮城查获一起特大非法出版案,作为基层教育主管部门的芮城县教育局,因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擅自出版非法出版物受到查处。
今年4月上旬,有芮城县小学生家长反映,在春季开学后,给孩子检查作业时,发现一些教辅资料纸张粗糙、字迹模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运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入芮城县几所小学进行暗访调查。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地学生正在使用的由芮城县教育局教研室出版的小学语文《诵读》教材,无出版日期,无印数,无书(刊、版)号,学生们使用的《导学读本》《硬笔书法同步习字帖》也存在同样情况。执法人员将抽查出的出版物送山西省出版物质量检查鉴定中心鉴定后,确认全部系非法出版物。
经过深入排查,执法人员认定,2013年下半年,芮城县西关村祥和巷英格尔印刷部受芮城县教育局委托,印刷了2014年春季学期一至六年级学生使用的《诵读》共6册,《导学读本》共3册,《硬笔书法同步习字帖》上册共6册,三种非法出版物共计54000余册,定价总额达31万余元。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地方教材由省级教委审查,中小学教材必须由各省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符合出书范围的专业出版社出版,必须由定点书刊印刷厂生产。
运城市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认为,芮城县教育局没有经过国家级、省级审查,擅自设立出版单位,并将非法出版物交由没有印刷资质的机构印刷,已严重触犯我国出版物的相关规定。
截至目前,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芮城县教育局立即停止违规行为,限期于6月4日前将非法出版、发行到该县各小学校的非法出版物悉数交回执法大队。与此同时,运城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已派员对芮城县教育局非法出版物一案介入调查。
作者:王飞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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