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 5月23日,攀枝花市纪委、市监察局向媒体通报了该市四起涉及“四风”案件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案例包括派出所副所长敲诈勒索、民警押解途中嫌疑人逃脱,以及攀钢集团两名职工受贿案件。目前,案例中的涉案人员均已受到法律制裁。
据通报,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大河中路派出所原副所长杨啟辉,伙同协警毛睿兴、余俊霖、刘灿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13年7月3日凌晨1时许,着便装并携带工作证、手铐、警棍等,到管辖区域外的东区民建某茶楼,以警察查赌的名义将茶楼内人员控制,并对部分人员实施殴打,将该茶楼内人员身上及各处放置的现金人民币共计15.5万余元收走。案发后,四人以抢劫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杨啟辉一审获刑10年,毛睿兴获刑6年零6个月。杨啟辉、毛睿兴被开除党籍,四人政纪责任正在追究当中。
2014年3月8日凌晨2时许,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何林、杨显声,在乘坐火车押解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回攀途中,两人在火车上各自熟睡,致使犯罪嫌疑人脱逃,两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罗标在担任攀钢集团新白马矿业公司生产部调度科副科长期间,多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6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2010年底至2012年底,张帆在攀钢集团研究院钒研究所担任副主任研究员期间,两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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