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学生在操场列队听校领导讲话,一名男生与同学耳语,被叫到讲台上罚站,几分钟后昏倒,意外摔成9级伤残。校领导的罚站行为是否该为学生受伤买单?
昨日,市三中院披露了该案详情,法院终审认为学校教育方式欠妥,判决学校担责20%,赔偿1万余元。
学生讲小话遭罚站
法院审理查明,小黄是丰都县某职教中心高三学生。
2011年9月30日上午,该校师生早操结束后在操场列队,听雷副校长讲话,讲话的平台比操场高出两三步台阶。小黄因与同学耳语,被雷副校长叫至讲话平台上站立,并无其他辱骂或打骂行为。
几分钟后小黄昏倒,相关人员采取急救措施后将其送至医院,学校垫付了5000元。医生诊断为下颌骨骨折,无既往病史。
次年5月,丰都司法鉴定所鉴定小黄的伤残程度属9级。
学校认为并无不当
与职教中心多次协商无果,小黄将学校告到了丰都县法院,以学校对其采取的教育措施不当、随意实施体罚致其受伤为由,请求判令某职教中心赔偿8.9万余元。
职教中心辩称,小黄违反学校会议管理规定私下讲话,遂被叫至两栋教学楼之间的平台上,与其他同学分开,以达到不再与同学讲话的效果,不是罚站。雷副校长采取的教育措施并无不当。
判决学校担责两成
一审法院认为,小黄无其他既往病史。教师在众多学生参加集体活动时,发现学生私下讲话,为维持会议纪律,应当予以制止。职教中心在未采取先行口头警告等教育措施予以教育,却直接让小黄在众目睽睽之下站立于平台上,对学生小黄造成人格上的羞辱等心理压力,以致小黄昏倒受伤,职教中心具有教育管理上的疏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于学校对小黄教育管理的良好愿望以及小黄应当遵守校规校纪的义务角度考虑,法院酌定由职教中心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12633元(不含已垫付的5000元医疗费)。
小黄认为学校应对惩罚造成的后果承担所有责任为由,遂提起上诉。
市三中院认为,老师将小黄喊上讲台单独站立,目的与出发点是为了整顿会议纪律,制止并警示再发生类似违纪行为。从教育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而言,职教中心的方式确有一定的不妥,没有顾及作为未成年人被当众叫到台上站立可能会对其心理造成巨大压力。站立行为本身并不会对小黄的身体造成直接损害,在站立过程中昏倒,主要与其自身的身体素质、心理状态有关。目前,该院维持原判。
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通讯员 刘继雁 陈贵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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