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金夏瑞) 5月12日上午,与妻子结婚8年的姜先生喜得贵子,没想到,幸福这么短暂,孩子出生18个小时后,因脑部缺氧不幸夭折。痛失爱子的姜先生认为是医院没有尽到责任导致悲剧发生,26日,姜先生向招远市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
12日上午10点08分,一名男婴在招远市妇幼保健院降生,这个孩子姜先生一家盼了八年。“我和我对象结婚8年了,她今年36岁,也算是高龄产妇,这孩子对我们来说太珍贵了。”姜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去年妻子怀孕后,他们都按时到妇幼保健院做检查,每次产检医生都说母子正常,没有问题。
12日中午,也就是在孩子出生2小时以后,姜先生发现孩子出现低声呻吟状况。姜先生马上找了当时的值班大夫,大夫告诉他孩子可能是饿了,让给喂点水或奶。
“虽然按医生的嘱咐做了,但孩子根本咽不下去,到了下午一位姓刘的大夫亲自帮我家孩子喂奶,还是没喂进去。”姜先生说。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眼看着儿子每次“哼哼”的时间越来越长,间隔也越来越短,12日下午6点30分左右,姜先生再次找到值班大夫。这次,产科找来了儿科大夫为姜先生的孩子会诊。会诊结束后医生说孩子出现了脑缺氧的症状,医院没法治,姜先生便立即把孩子转到了附近的招远市人民医院。
一个多小时后,根据招远市人民医院记录记载:“生后哭,不会吃奶7余小时……”入院诊断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到了次日(13日)4点10分,孩子脸色突然发青,15分钟后抢救无效停止了呼吸。
姜先生痛心地说:“从产检到孩子出生,中间没出过任何问题。孩子出生后医院都给评了10分(健康),他不明白这么正常的孩子为什么会因为脑缺氧而死。”
事发后,姜先生认为发现孩子出现不适后医生没有及时会诊才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孩子死亡。因为不想孩子再次遭受痛苦,他拒绝了医院尸检的建议。目前,姜先生已向招远市卫生局提出做医疗事故鉴定。
招远市妇幼保健院一杨姓院长说,如果鉴定出来是他们医院的过错,他们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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