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锦明昨日过堂时辩称其中40万元属于借款;检方认为其如实供罪构成自首
新快报讯 去年,广州市白云区刮起肃贪风暴,时任白云区副区长的吴锦明落马。昨日,吴锦明被指控受贿逾百万元,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其辩称40万元属于借款,其余的皆认罪。
新闻报其外出考察次日即被宣布违纪
资料显示,吴锦明现年50岁,本科文化。白云区政府官网仍然可以查到他的消息:(落马前)除了管安全生产之外,还分管经贸、旅游、经济协作、招商、整规打假、交通、科技、信息化建设、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
官网新闻显示,2013年6月20日,吴锦明还在外出考察,次日即被宣布违纪,次月被逮捕。
昨日,检方指控,吴锦明从2005年到2012年间,历任白云区办公室副主任、白云区空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委会主任和副区长期间,涉嫌受贿人民币109万元、美元3000元及购物卡2万元人民币,主要帮忙他人办理网吧执照、协调经营场地、获得扶持资金、晋升职务、“捞人”。
四单犯罪与“帮助企业”有关
检方指控犯罪事实共有六单,其中四单发生在吴锦明任职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
据了解,2007年至2012年,吴锦明在担任该科技园管委会主任及白云区副区长期间,涉嫌为广东新濠畔集团有限公司(以鞋业批发著称)董事长刘穗龙(另案处理)承租北城酒店、为其经营的市场顺利通过消防整治验收、解决兴建市场场地等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刘穗龙贿送的人民币40万元、美元3000元。
另外三项与此职务有关的,都是帮助企业获得扶持资金。
最早的一单受贿案是帮忙“捞人
据指控,吴锦明最早的一单受贿案发生在2005年,当时他担任的职务是白云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他被指控利用这一职务便利,为因涉嫌赌博被羁押的吴俊强(另案处理)协调关系,使其得以取保候审,事后收受了吴俊强人民币4万元。第二年,吴锦明还为吴俊强办理网吧经营牌照提供帮助,后来于2010年底收受“回报”人民币24万元。2008年,吴锦明在装修新买房屋时,让吴俊强帮忙埋单支付了装修人工费共人民币5万元。
此外,另有一单受贿案指出,2010年,吴锦明在任广州白云空港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期间,为该室副主任徐劲顺利晋升为正处级干部提供帮助,收受其贿赂共计现金人民币10万元。此后,逢节假日,徐多次送来礼金共计3万元。
出现在被告席的吴锦明,昨日已经是白发丛生。他对指控基本认罪,只是认为来自刘穗龙的40万元是借款。他说,与刘穗龙是师生关系,因买房资金不足向刘穗龙借了50万元,虽没写借条,但陆续还了30余万元。
虽有部分不承认,但昨日检方指出,吴锦明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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