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晚9点多,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餐厅内的一起命案震惊全国。一名就餐女子遭到6名男女疯狂殴打,最终不治身亡。据公安部通报,这6人均为邪教组织“全能神”教成员。
6个邪教徒丧心病狂的行为真的是令人发指,记者从警方处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的老家是在河北省石家庄市的无极县,他们一家人是七年前来到山东省招远市的,随后记者对张立冬在招远市的家进行了探访。 综合央视报道
〉〉进展
检察机关将尽快批捕嫌疑人
记者从招远市公安局了解到,山东招远麦当劳命案涉及邪教,并且是多人作案,公安机关目前正在抓紧确认笔录及相关证据,当地检察机关也已提前介入,正在办理相关批捕手续。
据悉,为发展组织成员,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人索要电话号码。遭受害人拒绝后,将其残忍殴打致死。目前除1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另行处理外,对另5名嫌疑人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当地警方已开展打击邪教专项行动。
〉〉心碎
遇害者儿子还在等节日礼物
昨天是六一儿童节,凶案死者7岁的儿子还在等妈妈给他买节日礼物。孩子问“妈妈怎么还不回来啊”。被害人的婆婆一直向记者哭诉“我的小孙子才7岁啊,他问我要妈妈,说想妈妈了”。
央视记者采访得知,被害人吴硕艳为人热情随和,与丈夫感情很好,有个7岁的儿子。事发当晚,她和家人吃过晚饭,丈夫带着孩子去玩,吴硕艳在麦当劳等他们。没想到才分开20多分钟就被害了。1日上午,部分招远市民自发来到事发地为吴硕艳献花。
〉〉释疑
“利用邪教杀人定罪”不适用本案
山东招远案件发生以后,警方披露涉案人员系邪教组织成员。这一信息却让有些人误以为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责。理由是如果邪教人员致人死亡,量刑可能要轻。根据《刑法》第300条第二款的规定,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的,最严重不过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依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来量刑的话,理论上最高可处以死刑。
对于这一点,律师岳屾(shn)山表示,网友可能对法条的理解产生了误解。《刑法》第300条第二款的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
而《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是故意实施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招远案件的涉案人虽然是邪教成员,但如果其直接对被害人实施了故意剥夺生命的行为。而不是利用邪教蒙骗致人死亡,所以法律定性仍然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并非“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探访
张家:记事板上有“虐杀”字样
张立冬的家位于招远市开发区的一个普通居民小区内。记者进到了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的家,看到门口有面大镜子,目前公安人员正在对张立冬的家进行搜查。
这套90多平米的三居室内居住着张立冬和他的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在客厅里记者看到一个空的狗笼子,但狗已经不知去向,据小区居民说,在案发的前一天,狗已经被打死了。
在张立冬家客厅的记事板上我们看到,除了写有日常要办的事情,还有残杀、虐杀、杀牲口、打狗等文字,办案人员说,这些都是案发前张立冬一家写下的,他们在这里还搜查到了一些关于全能神邪教的宣传材料和书籍。
记者在张立冬家的桌面上看到一本书,这本书看上去很不起眼,从外表看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当记者把这书打开一看,里面讲的全是全能神邪教的一些教义。
邻居:很害怕不敢看网上视频
得知张立冬一家是邪教全能神的信奉者,并且殴打一名女子直致死亡,小区邻居都感到很震惊。
小区居民:挺害怕的。住这么一个人,不可怕吗?(打死人)性质太恶劣了。
记者:手段也很残忍。
小区居民:对,你想这么一个好的人,就这样几个人把她(吴硕艳)打死。不敢看视频,网上发的视频都不敢看,不敢看。
延伸阅读
揭秘邪恶的“全能神”
6月1日,记者查阅社科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宗教蓝皮书:中国宗教报告(2013)》(以下简称“报告”),其中指出历年来,发生在全国多地的多起自杀、他杀等刑事案件均与该教派有关。1995年11月,“全能神”被我国确定为邪教组织。
操纵 发起人逃往美国建立总部
《报告》称,“东方闪电”,又称“全能神”或“实际神”。这个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从河南省中南部地区出现的教派历经多次演变。历年来,发生在全国多地的多起自杀、他杀等刑事案件均与该教派有关。1995年11月,“全能神”被中国政府确定为邪教组织。
由于不断受到警方打击,2000年9月6日,赵维山携杨向彬等人窜逃至美国。在一些势力的支持下,赵维山遥控指挥国内的信徒。
2005年上半年,赵维山设立了互相制约的“监察组”,成员包括其在内的7人,为“全能神教”的权力核心。
“全能神”的权力架构完全明晰:最高层为“女基督”,下为“圣灵使用的人”,实际的权力中枢为“监察组”,接下来依次为牧区、区、小区、教会、小排。通过这种严格的编制,赵维山牢牢控制住了全国的信徒。到2007年年底,该派号称全国已有信徒300万人。
传播 专人负责给新人洗脑
曾多次参与侦破“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疑难案件犯罪心理分析专家武伯欣称,根据调查侦破情况,“全能神”每一地区均设有专职财务人员,将敛聚、骗取来的金钱通过转账汇款等方式,交给教派高层。
那些被蒙蔽的群众入教时要交纳两千元,这笔钱要逐级上交,一部分作为日常的活动经费,一部分要奉养所谓的“全能神”及组织的核心成员。
据了解,除了刚入教时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以外,“全能神”邪教组织还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来满足教主的旨意,宣扬“奉献”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有时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向成员销售分文不值的“圣水”、“圣物”,从中牟利。
据警方有关人士透露,邪教组织内部有专人负责对新入教的人员进行洗脑,并不断地强化。通常这类人都受过心理学方面的专业培训。
初入教会,除了交纳会费,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发毒咒写“起誓书”。平时一起吃住聚会,除了每星期拉人头任务的上下督促之外,还有一整套处罚制度等,最终通过不断灌输、刺激和强化,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
手段 断肢割耳惩戒脱教者
为发展教徒和传教,除拉关系、爱心感化、送钱送物外,女色诱惑、暴力殴打、非法拘禁等都是“全能神”教成员常用的手段。
“全能神”为发展教徒所传发的非法刊物《关于传福音工作的原则》中写道,“如知情人带路、拉关系、交朋友、爱心感化、建立感情、软磨硬泡等行之有效的方法要坚持长期使用,到必要时还得会用绝招。为使人得到拯救,必须不择手段。”
发展对象被“全能神”拉拢后,开始被要求参加“聚会”,“聚会”时不祷告,不讲道,不读圣经,而是要读该教的“经典”书,谈心得,跳舞和唱自创的“新歌”,并不是每个传教对象都能被顺利拉拢,发展受阻后,“全能神”改用“硬招”,恐吓、暴力。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称,“全能神”邪教专设“护法队”,殴打不愿入教或意图脱教的人。河南唐河县“全能神护法队”曾在12天内制造8起抢劫、殴打案件,受害人被打断四肢、割去耳朵。
2010年期间,河南一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失踪,后被发现死于一处柴垛处,脚心印有闪电标志。经当地警方调查,遇害儿童一名家属曾被发展成“全能神”成员,但意图脱教,该教遂实施了报复惩戒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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