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韩景玮 本报讯 因存错某部门领导的电话号码,误把他人当成领导,打电话托其办事,对方则将错就错,冒充领导以各种理由要求汇钱,结果受害人先后汇去的36.2万元打了水漂。5月31日,郑州金水法院审结此案,法院认定骗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万元。
将错就错冒充领导骗钱
2013年10月中旬,警方接到报警,报案人称自己被冒充领导的人诈骗钱财。经侦查,2013年11月6日,嫌犯刘东宝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刘东宝交代,2013年4月初,他接到一陌生男子的电话,让他帮忙安排学生上学。刘东宝发现对方说话很客气,感觉将自己当成了领导。由于刘东宝当时很缺钱,过几天,他给陌生男子回电话,谎称装修房子向该男子要钱,对方表示同意,并向自己提供的卡号打了1万元。
刘东宝感觉向对方要钱很容易,在随后的5月、6月份,他以帮忙跑工程、孩子出事需要钱等理由多次向该男子要钱。
经查,这些钱多被刘东宝输在了电玩上。
原是受害人疏忽存错领导电话号
据受害人罗某透露,他是做工程的,一次偶遇认识了某部门领导,并在手机上存了该领导的电话号,但是由于疏忽,导致其存的号码错了一位。
2013年4月初,罗某因孩子上学的事,打通了其存错的某部门领导的电话。去年4月7日,罗某接到自称该领导的电话,对方说其房子装修,向他要钱,他就给对方汇了1万元。后来“领导”又以孩子出事用钱、提升官职用钱等理由,向他要钱。
21次骗走36.2万元获刑四年
罗某称,他共向对方汇款21次,共计36.2万元。后来,罗某多次催促对方办事,可直到最后也没帮其协调任何工程。罗某就要求对方还钱,但对方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还。2013年10月9日,罗某到某部门核实此事,才发现其手机上存的号码根本不是这位领导的电话。发现上当受骗后,罗某赶紧报警。
金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东宝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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