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周边农村,有很多适龄男性因为家庭或自身原因,在当地一直没处上对象。骗婚者乘虚而入,贪婪的眼神瞄准这些渴望婚姻的农村“剩男”。近日,溧水县检察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近年来,骗婚频发,手段五花八门,让农村“剩男们”防不胜防。司法机关在加大对这类婚骗案打击力度的同时,也希望广大民众加强防范,提高警惕。
求妻心切,剩男防范意识不强
张明已经35岁了,但至今单身。他找不到媳妇儿可愁坏了家里人,父亲老张一直想给儿子相一门亲事。2011年9月,村里一个媒人说能帮张明介绍个对象,但要花两三千元的介绍费。老张当时嫌贵没同意。
到了10月份,这个媒人让张明先去看人,介绍费的事情以后再说。经过相亲,张明看中了外地姑娘刘芳。当时刘芳表示同意嫁给张明,但是要付3万元礼金。在农村,娶个媳妇给点彩礼是常事,而且刘芳毕竟从那么远的地方嫁过来,留点钱给她父母也正常。张明一家不疑有他,将3万元打到了刘芳给的账户上。当天她就住到了张明家。不过,刘芳自称户口本还在老家,要寄过来后才能和张明去登记。
住了几天后,刘芳的一个表妹来到张明家中,两人商议要到浙江去玩。一开始张明不同意,但拗不过刘芳便同意了。没想到,刘芳这一去就没有回来,后来索性给他发了个信息说永远不回来了。这时张家人才意识到可能上当了。
2011年11月,江苏溧水警方将刘芳抓获归案。经过审查,刘芳交代,从2007年起,短短4年时间,她已先后换了3个“老公”,并收取彩礼钱56700元。2012年3月,溧水县法院以刘芳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罚金1万元。
检察官表示,犯罪分子之所以能顺利作案,主要原因还在于“剩男”们求妻心切,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最终让骗子有机可乘。
团伙作案,剩男们防不胜防
检察官还介绍,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多为3-5人结伙作案,他们诈骗过程中惯用的伎俩一般是几名犯罪分子互相配合,互相冒充近亲属,由一名年轻女子充当“鸽子”,1-2名同伙充当“亲属团”,一名本地人员或曾在上述地区务工或与当地有亲戚关系的人充当“媒人”。“鸽子”们大多以父母有病缺钱、家庭遭受灾害,想通过找个对象,要点彩礼给家庭经济支持,或以路途较远回家不易,让男方多拿钱给娘家做彩礼、给父母的赡养费等为借口,使受害者信以为真,送上大量现金给“亲属团”,“亲属团”得手后立即离开。留守的“鸽子”利用各种手段逐渐让受害人失去警惕,一旦找到时机立即逃走。
吴晓,已婚妇女,因不想跟原来的合法丈夫生活回到户籍地,2010年10月,被一骗婚团伙游说,要求她充当“鸽子”,与溧水当地一智障青年任成(化名)婚配,由于她当时已有孕在身,婚骗团伙为打消任成家人疑虑,他们事先进行了分工,并编好了“台词”。团伙中一人假装吴晓婶婶,另一人假装吴晓叔叔。对于男方家人可能问到的问题,比如女方父母怎么没有来,“婶婶”就说父母忙;对于已孕事实,“叔叔”便利用任成的痴傻,让他告诉家里人,他和吴晓已生活了20多天,让其家人认为吴晓怀的孩子是任成的,这样就顺利将任成家人骗了过去。
不过骗婚团伙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一招。由于吴对任成不满意,在呆了几天之后就电话通知了自己的丈夫将其接走。骗婚团伙得知此事后便赶去要人,结果招来了警察,最终该骗婚团伙成员一一落网。
旧习难除,买卖婚姻助长犯罪滋生
溧水县检察院的调研报告还显示,由于农村“剩男们”普遍存在家庭或自身条件的问题,很难在当地找到婚配对象,而文化教育的落后又使得他们或他们所处的家庭法律意识淡薄,旧俗陋习流行,许多人正常求偶不成,往往通过买卖解决婚姻大事,从而便有了适宜滋生买卖婚姻的土壤。
同时,现在农村又大多有订婚风俗,男方要送给女方数目不菲的彩礼等,因此犯罪嫌疑人及其团伙索要大额彩礼时,许多被害人都认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虽然这些年来,逃跑的妇女也不在少数,但很多受害人或其家庭迫于现实,即使明知是骗婚者,也宁愿赌一把,所以才导致此种现象屡禁不止。(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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