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见小洗车店管理不规范,略施小计,花15元骗得一辆奔驰轿车,回老家安徽炫耀。后来,由于奔驰车被撞,他又骗保二十余万。日前,乐清法院一审宣判该男子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肖某是安徽省怀远县人,今年34岁,平时在温州、台州等地做医药代表。2011年1月2日下午2时许,肖某在乐清市中医院做业务时,发现中医院对面有个小洗车店,通过他观察,发现这个洗车店管理不是很规范,他想钻洗车店的管理漏洞骗辆车过来开开。
肖某来到洗车店,站在一辆银白色奔驰轿车后面,镇定地问洗车工:“车洗好了没有?”
洗车工回答说:“洗好了。”
肖某继续问:“钱付了没有?”
洗车工说:“还没有。”
肖某掏出一张50元钞票给洗车工,洗车工找给他35元,同时将奔驰车的钥匙交给肖某。肖某按一下车钥匙开锁键,发现银白色奔驰车的灯亮了一下。于是他将该车开走。
肖某开着奔驰车沿国道线北上,来到台州车站,他在台州车站拉到两男一女三位旅客,一同坐他的车回安徽。由于肖某没有驾驶证,他想拉个有驾驶证的人以备万一检查。
肖某将车开回安徽后,来回于合肥、蚌埠、六安等地,潇洒地过了一回开豪车的生活。2011年1月21日,当他往六安市走的时候,由于路上有积雪并结冰,一辆货车和客车追尾,同时碰撞到他的车。肖某将奔驰车开到4S店维修,经估算要二十多万元维修费。好在事故肖某无责,货车和客车负全责。肖某持一张伪造驾驶证,冒充他人交通事故。
按正常的理赔程序,保险公司要拿到维修发票之后,才会将钱打给车主或4S店。肖某嫌这样理赔太慢,他让4S店先将发票开给他,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后来,他从保险公司及肇事方领取了23.43万元修理费。肖某将该些理赔过来的钱挥霍一空,致使该车因无法付清维修费而被留置在4S店。
2011年3月29日,肖某因无证驾驶被怀远县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4月13日,因他又无证驾驶撞死一人,撞伤两人,于同年6月24日被当地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另一边,奔驰车真正的车主金某因为车子洗车时被偷车,而状告洗车店老板。2011年,乐清法院判决洗车店主赔偿金某经济损失298500元。
而撞死人的事情并没有暴露肖某偷车一事。去年,一直未放弃侦破偷车案的民警终于在他住旅馆时将其抓住。最终法院判决肖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撤销因交通肇事罪宣告缓刑五年执行部分,与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11年1月2日,在洗车店花15元“领走”奔驰车
日前,因诈骗罪被判刑六年半
2011年4月13日,又因无证驾驶撞死一人撞伤两人
2011年1月21日,开奔驰出车祸骗保20多万
2011年3月29日,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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