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麻醉针或氰化物的方式捕杀狗,先后加工38吨毒狗肉,销往江西南昌、上饶,浙江台州、永康、临海、奉化等地农贸市场。
6月4日,奉化检察院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17名销售毒狗肉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通讯员 韩淑静 记者 方磊
偷狗人从来不吃偷来的狗肉
这17人中,有偷狗的,收购的,批发的,还有为毒狗肉提供冷冻储藏的,环环相扣。
17人当中有6人负责偷狗。2012年7月至2013年8月期间,他们在奉化、宁海、鄞州、镇海等地用麻醉针射狗或氰化物毒狗的方式获取狗肉。
他们毒狗的工具和药物都是从网上购得,因为心里很清楚,使用的药物毒性很强,所以操作起来都小心翼翼。“将‘山乃’(氰化物)做成诱狗食物,我都不敢直接去碰。”其中一犯罪嫌疑人说。偷狗人从来都不吃自己偷来的狗肉,因为药物下去,狗很快就倒地,毒性十分强。
奉化人范某和应某,在菜场里专门做狗肉生意,对于狗肉行情非常了解。
据他们交代,活狗一般价格在十几元一斤,死狗价格只有三四元一斤,在利益诱惑下,他们也不管狗肉来源是否正规,买了褪毛机器,借了冷库。从2012年9月份开始,他们专门做起了毒狗肉生意,收购采用毒药或麻醉针射杀等方式偷盗来的死狗,再经简单处理和冰冻,批发或零售给个人和饭店。
龙游来的商人收了38吨毒狗肉
金某,是浙江龙游一名专做狗肉生意的商人,在当地生意做得最大。
2012年,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奉化的范某、印某、李某,在明知未经任何检疫的情况下以4.3元每斤左右的价格收购了13吨死狗。2013年,他又向以上三人以5.2元每斤的价格收购了22吨死狗,之后又从其他途径以相同价格收购了3吨死狗。
收购来的毒狗肉,其中25吨经过冷冻处理后卖给了永康的狗肉批发商王某,10吨卖给了江西的批发商江某,而这些狗肉,最后都流向了当地的农贸市场。
专业人员从毒狗肉中测出剧毒
从被查获冰冻在冷库里的狗肉中,专业人员检测出了氰化物和琥珀胆碱。
琥珀胆碱是一种麻醉剂,它属于骨骼肌松弛药,使用过量会引起中毒。而氰化物属于国家严格管控化学品,有剧毒。如果食用了毒狗肉,轻者会引起头晕、呕吐等不适反应,重者可能会导致死亡。
对于市场上销售的狗肉是否合格,一般很难鉴定,因此查处不合格狗肉的难度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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