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发生在富源的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有了新进展。5月30日,富源县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包括红土田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陈洪瑞在内的9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依法批准逮捕。9名犯罪嫌疑人分别是:红土田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陈洪瑞,法定代表人严邦进,矿长王文建,技术副矿长钱小勇,机电副矿长敖富,安全副矿长瞿金昌、钱朝义、敖泽、丁现堂。同时对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当班安全员耿某和瓦检员李某等予以追捕。
瓦斯爆炸14人遇难
官员涉嫌渎职被查
2014年4月21日0时23分,富源县后所镇红土田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作业人员77人,安全升井63人,遇难14人,直接经济损失1498万。
事故发生后,高检院将此案列为重点挂牌督办案件,查办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原副局长徐某、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后所分局原局长钱某、分局原副局长胡某已于5月19日,由富源县检察院立案侦办并报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提供假图纸秘密作业
发现问题未采取措施整改
经查实,红土田煤矿系七证齐全矿井,井下共七个作业面,其中二个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即出事的221701炮采工作面和2217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系越界越层开采。投资人陈洪瑞陆续投资数亿元。出事的作业点由矿长王文建和技术副矿长钱小勇决定开拓开采,为防止被主管部门检查发现,该煤矿在应对相关部门检查时偷梁换柱提供假图纸,并密闭二采区作业点,让入井检查人员无法到达。
有关部门检查发现,该作业点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安装压风机自救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以逃避监管,人为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更为严重的是,在煤矿机械化30万吨/年扩能改造验收时,带领相关专家(多名)及行业主管到这二个非法作业点检查而未被发现,可谓瞒天过海。
作为法人代表的严邦进没有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放任煤矿违规越界开采;作为副矿长的瞿金昌,钱朝义、敖泽、敖富、丁现堂在工作中均发现此安全隐患,但没有予以制止或者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或者向主管部门反映,而且在自己当班时间内带班到该作业点违规作业,导致4月21日0时23分,221701炮采工作面瓦斯聚集超标而未被主调度室发现,加之放炮员李某(已遇难)未使用水泡泥和粘土炮泥,用碎煤矸填充炮眼违规爆破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审查中还发现:作为当班安全员耿某和瓦检员李某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最终导致该事故的发生,二人均系直接责任人,其行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应予以追捕。
(记者 刘玲 通讯员 樊则永 赵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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