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洪鹏) 国务院昨天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三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创业就业,其中包括取消和下放52项行政审批事项,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将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鼓励创业优惠政策“落地”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
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让优惠政策落地,有利于释放市场活力。
“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等涉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业务的10项审批事项,将扩大高校办学研究自主权,推动科研创新。
涉及资质资格的8项审批事项,有助于降低执业门槛,促进扩大就业。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会议指出,有的部门、地方和机构随意设置职业资格,名目繁多、重复交叉;有些机构和个人以职业资格为名随意举办考试、培训、认证活动,乱收费、滥发证,在一定程度上抬高了就业“门槛”。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现行制度下,创办一个企业并不容易,先要到主要部门取得行政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这就是所谓的“先证后照”。
会议提出,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等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下一步,还要将现有前置审批事项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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