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陕西首次对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的家庭地址作出规定—要求他们要“扎根当地,融入群众”,原则上须在工作所在地安家,而不能把家安在西安或者其他城市。
为解决干部“走读”问题,陕西省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
通知指出,党政领导干部负有管理服务一方、守土有责的使命。原则上,都应具有心随职在、家随岗走的奉献情怀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业,扎根当地,融入群众。现有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凡没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计划逐步实现就地安家,组织部门帮助协调其安家困难。确有特殊情况,配偶不能随调随迁的,需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查同意。今后,新提拔任职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随调随迁,并作为提拔使用的必要条件。
通知要求,今后已在市、县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在当地任职期间不得将配偶单独调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
通知强调,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纪律规定,交流任职的干部不准把家安在宾馆、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随调期间突击提拔或违规逆向流动,禁止家属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现象,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不过,一位不愿具名的陕西省官员说,《意见》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也曾有不少当地官员提出疑问。“市县领导的配偶如果是在普通的政府单位或者事业单位工作,还比较容易通过组织部门随调随迁,但如果他们的配偶是在民营企业或者外资企业工作,那组织部门怎么帮助解决他们的工作?又或者,一个新提拔任职的县长,其配偶是某个厅局的副厅长或者处长,那又该怎么办?难道要平级随调到当地任职副市长或县委书记?”他说,“排除那些特殊情况,总体上,不少人是觉得有困难需要克服,家庭需要做出牺牲。”
文/本报综合新华社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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