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家住昆山的陆老汉去世了,留下了相伴多年的王老太一人独自生活。虽有两个儿子,但承受着失去老伴痛苦的王老太却老无所养,丝毫未感到来自儿子的孝义和温暖。孤苦无依的王老太最终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赡养。
商报记者 籽言 通讯员 尹丛丛
案件
缘由
辛苦一辈子,到老房子全到儿子名下
失去老伴,住在车库的老太受不了了
陆老汉和王老太均出生于20世纪四十年代初,60年代二人喜结连理并共同生育两个儿子,起初生活拮据,四口之家共同生活在一座老宅之中。传统本分的老两口为了儿子们一直省吃俭用过日子,终于为大儿子顺利娶妻成家,并用多年的积蓄为大儿子新建了几间平房,大儿子从此搬出去独立成户了。几年后,小儿子也到了成家的年纪,老两口又掏空口袋,连凑带借,将老宅翻建成了楼房,并一直和小儿子夫妇居住在内。
将儿子成家作为自己使命的老两口一辈子虽辛辛苦苦,但看到儿子都生活美满,也就知足了。生活平平静静,只等安详万年的老两口怎么也想不到,因为拆迁和赡养竟使一家人矛盾重重。
时值家中房屋面临拆迁,作为房屋共有人的老俩口却没得到任何房屋,拆迁房均登记到了两个儿子名下,老两口只得居住在一间二儿子的汽车库内生活,陆老汉生病后,王老太也一直悉心照顾。今年3月,陆老汉去世了,留下了70多岁的王老太一人居住在汽车库内。
突然没有了老伴的陪伴,王老太一个人甚是孤单,儿子们很少前来探望和照顾,更没给过生活费,没有退休金的她也只能靠政府每月1000多元的补贴维持生活。有房却不给住,有儿却不赡养,王老太越想越气儿子的不孝,最终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法庭,要求解决居住问题,并支付生活费。
法庭
调解
老人要求每月支付居住费、生活费
两儿子均不愿支付老人居住费
两个儿子经法官做工作,想到父母含辛茹苦将自己抚养成人,均同意抚养母亲,各半支付其以后的医疗费用,并为其养老送终。母亲同意继续居住在小儿子车库内,但是要求大儿子每月支付300元居住费,两儿子每月各支付500元生活费。
但真正谈到费用时,双方始终达不成一致。最终法院综合考虑王老太的年纪和生活便利,判决其继续在小儿子汽车库生活;因其每月有1000多元政府补贴,考虑其生活需要,法院判决大儿子每月支付其生活费200元。
记者
陪审
“常回家看看”不是光靠嘴说 子女赡养父母是老年人的权益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老无所养、老无所居的出现,不仅是影响了老人的生活,更是对子女良心的严正拷问。
2013年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常回家看看”第一次被写进法律,这凸显出老年人,尤其是本案中刚刚失去老伴的王老太的情况,需要的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满足,还有精神上的慰藉和关怀。只有每个子女将赡养父母、关怀父母作为对自己的要求,才能真正实现父母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居、老有所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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