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6月9日电 (郑小红 何文艳 李汶珀)深圳宝安区检察院9日发布消息称,宝安区法院近日正式受理了宝安区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方的楼村水库垃圾倾倒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该案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深圳成功立案的首宗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去年3月,有市民举报称光明新区楼村水库附近有货车长期运输垃圾倾倒至库区周围,危及居民饮用水安全。随后,深圳宝安检察院进行了调查核实,并采取了多项措施,最后将本案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筹备工作。
经宝安检察院调查核实查明,自2012年起,大量泥头车运输垃圾、渣土到楼村水库附近倾倒、填埋。垃圾倾倒地点在楼村一号路公明供水调蓄工程4号坝下游施工红线范围以外约200米处,总占地面积约5千平方米,垃圾总量约3万立方米。由于相关部门疏于监管、清查,导致现场垃圾与泥土隔层填埋、堆积如山、恶臭刺鼻,严重危害生态环境。
该院查清案件基本情况后,监督查处了该案件中涉嫌渎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针对相关行政机关职能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
同时,宝安检察院民行部门将本案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展开了一系列筹划准备工作,通过与光明新区、相关执法部门及区法院进行多次座谈沟通,最终达成多方共识,确定具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光明新区城建局作为本案原告单位,而检察院作为支持起诉方,向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该起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件,最终成功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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