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试点县接上级指示暂停
此前抽查频现“漏报” 或改由市里统一组织更严抽查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图为广州“21套房城管政委”蔡彬及其妻儿名下的一栋别墅。 新华社 资料早报记者日前从浙江省委组织部获悉,该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基层抽查试点目前处于暂停状态,何时重新实施还不得而知。
2013年以来,作为基层工作的创新尝试,浙江武义县与平阳县先后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相应的抽查,并赢得舆论赞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昨日向早报记者表示,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申报、核查、公示三者组成一个系统,其中抽查核实非常重要。
2013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同年12月7日,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抽查核实既有利于对虚假申报进行处理,也利于在早期发现问题。
武义试点:10人漏报房产14处
早报记者从金华市武义县委组织部获悉,武义县今年已暂停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抽查工作。
2013年6月,作为浙江省干部监督工作创建的示范点,武义县由纪委牵头首次抽查核实“县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37名领导班子成员的个人报告事项进行随机抽查。考虑到是首次核查,县纪委要求被核实干部对自己2013年度个人申报的事项先进行自查核对、补报,只要补报,将不予追究。结果显示,在抽查的37人中,有11人进行了补报,其中10人漏报房产14处,包括1人漏报3处、2人各漏报2处、7人各漏报1处,漏报最多的3人均为党政正职。
“2013年,县纪委牵头组织进行了县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工作,抽查发现有干部漏报,公众给我们不小的压力。今年我们得到上级部门通知,相关的抽查核实工作交由组织部门牵头进行,我们不再负责此事。”武义县纪委书记楼国康说。
楼国康表示,武义县“县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直在做,县级领导每年一报,年底述职述廉;县科级干部年底填报,在单位内部公示;新提拔干部的个人事项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以上三项均在内部公示,但如果接到举报,纪委监察人员会介入调查。2013年6月的抽查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由于只是武义县组织抽查核实,申报、补报的房产均在县内,不排除漏报外地房产的可能。抽查结束后,武义县相关部门表示,要将核查常态化,每年都要以抽查的方式核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官员个人情况的申报抽查工作由组织部门牵头进行。但是上级部门有明确通知,今年县里不再进行抽查工作,根据通知金华市将统一组织抽查,至于什么时候开展,我们也在等通知。金华市统一抽查的话,力度会更大,抽查面会更广,一定程度上能抽查出异地财产。目前我们正将干部申报的内容录入系统。”武义县委组织部长陈迎春告诉早报记者。
平阳试点:5拟提拔干部“虚报”房产
与武义县一样,温州市平阳县也接到了暂停抽查的通知。
今年3月,平阳县纪委、组织部、公安局、住建局等单位组成拟提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领导小组,对该县27名拟提任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申报财产的情况进行了抽查,结果发现4名干部存在房产登记抽查不符实、因私出国(境)证照抽查没如实上报,还有1名干部被抽查的情况跟实际有出入。
“本来是县里搞的一次基层组织工作尝试,对拟提拔干部进行抽查,因为一旦出现干部‘带病提拔’,组织部门是要负责任的。我们当时只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媒体报道后,上级部门打来电话询问,并表示相关抽查工作暂时停一停,等候统一安排。我了解到,市里可能将统一组织对市管干部的抽查,但是时间还没有确定,县里将不再进行抽查。”平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守权告诉早报记者,“基层组织部门工作也得按制度开展,组织工作不好搞创新,得按部就班。停止抽查,常规的个人情况申报照旧在做,申报表刚下发。”杨守权拿出一份党员干部个人情况申报表,早报记者看到,该表要求党员干部对自己的婚姻变化,工资、奖金及津补贴,家庭成员拥有房产,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在国(境)外工作、学习、生活,家庭成员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14项情况做出说明。
杨守权表示,在对拟提拔干部个人申报情况进行的抽查中,虽然有5名干部在房产、因私出国(境)证照等方面问题存在申报不实,但经过组织部门的核查了解,这5人只是没有说明白自己的情况,并没有违法乱纪行为,最后还是下发了提拔文件。
省组织部:中组部今年将在浙江试点
“这批被抽查到的拟提拔干部基本上都是80后,他们名下的房产、汽车基本上是父母置办的,工作时间不长,在这方面不太会有问题。抽查力度较大,但对其他干部没什么影响。不过,今年进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时,大家明显重视了。”杨守权说。
在金华武义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抽查的影响更深一些。“去年做了抽查,今年再次申报时,干部们非常慎重,这点从申报内容上就能看得出来。以前有的干部在表格里填上寥寥数句便交差,今年每一项内容都填得非常仔细,有的还专门打电话询问自己填的符不符合要求。在去年抽查中,37名干部有11人做了补报,我们也核查过,申报的事项没有问题,这充分说明有的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这项制度不重视,认为申报只是走走过场。”陈迎春告诉记者。
相比基层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抽查工作的积极尝试与探索,地市一级的组织部门则显得更为谨慎。在金华与温州两市,对于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抽查的试点工作为何暂停,以及今后将在何时、以何种方式继续开展,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组织部相关处室均婉拒了采访。早报记者从其他渠道获悉,目前两地组织部门也在等浙江省委组织部的通知,对于抽查工作尚无动作。
“今年中组部将以浙江为试点,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的抽查工作。”浙江省委组织部宣传处处长陈德毅告诉早报记者。该部干部监督室不愿接受采访,只表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抽查核实目前还没有开展,试点也还没有明确。”
专家分析:官员虚报信息应公示追责
“在领导干部个人情况申报制度中,申报、核查、公示三者组成一个系统,其中抽查核实非常重要,抽查后应对官员虚报信息进行公示追责。有的人或许会认为全面核查并公开官员财产的影响太大,但是只公开核查到的虚假申报信息,打击面会小很多。”昨天,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
姜明安表示,在申报时,一些领导干部在个人情况申报时抱有侥幸心理,申报的信息存在虚假。这样的信息锁在保险柜里,不去做抽查核实,不公示核查的结果,这项制度执行的没有任何意义。在抽查核实的方式上,姜明安认为组织与纪检部门应当联手进行。通过电子化手段,可以对房产、银行存款、出入境记录等方面进行联网核查监控。在2013年的一次反腐研讨会上,有专家曾向中纪委官员提过这一建议,并得到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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