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 (记者韩旭)昨天,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消息,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并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等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事件回顾 隧道追尾引爆40人亡
今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一辆山西铰接列车追尾一辆河南铰接列车,造成前车装载的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并导致其他车辆被引燃引爆,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调查过程 最高检派员参与调查
3月13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组成立,并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经查明,两车追尾的直接原因是,前车罐体未按标准规定安装紧急切断阀,造成甲醇泄漏,追尾造成电气短路后,引燃泄漏的甲醇。
国家安监总局指出,这起事故同时暴露出管理和监督方面的原因,包括山西省晋城市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
>>处理结果 晋城市长等33人受处分
依据有关规定,对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瑞禄,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肇事车辆实际车主汤保才等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河南省孟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年,晋城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三宏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责成山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