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6月11日电(记者韦慧、裘立华)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分局政委、武警温州市消防支队鹿城消防大队教导员魏小纯(副团级)立案侦查,魏小纯涉嫌受贿罪。
据了解,该案系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处原温州市公安消防局瓯海分局政委、武警温州市消防支队瓯海消防大队教导员谌晓亮百万受贿大案中发现,由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瓯海检察院管辖。
瓯海检察院已初步查明,2009年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魏小纯在担任乐清市公安消防局政委、乐清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教导员、武警温州市消防支队乐清消防大队教导员,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分局政委、武警温州市消防支队鹿城消防大队教导员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丰某某等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余万元。
目前,谌晓亮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魏小纯还处于监视居住阶段。
作者:韦慧 裘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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