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媒体报道,男子性侵智障未成年女儿,还造成女儿怀孕,一审重判8年徒刑,他上诉说和妻女同睡一床,承认睡梦中与其中一人性交,但不知是女儿;二审法官认为他说法荒诞不经,维持一审判刑。全案还可上诉。
男子被控前年10月,在家要求中度智障、读高中的女儿脱裤,站在床边性侵女儿。妻子发现女儿月经没来,带到医院检查才知女儿怀孕二个多月,报警侦办。少女经人工流产,并采胚胎组织检体,验出和父亲DNA相同机率接近100%。
男子对女儿怀了他孩子,表示没意见,但否认性侵女儿,辩称与妻子、女儿睡同一床,有天睡梦中曾和其中一人性交,不知道对方是女儿;还称自己车祸后遗症,左脚不便,与妻性交只能采“女上男下”,“难道女儿被女上男下方式性侵?”并说自己有严重痔疮,若采站姿性交,痔疮会更痛。
但妻子戳破谎言,妻子说,二人做爱并非“女上男下”,丈夫车祸后虽行动不便,也有严重庤疮,但不影响姿势。妻子说,三人同睡一张床,她睡中间,丈夫与女儿各睡一旁。
二审法官指出,男子自称行动不便,竟还能在睡梦中,跨越妻子身体与女儿性交,法官斥之“说词已到匪夷所思地步”。驳回上诉,维持一审8年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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