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对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结合气象部门的实际情况,集中精力,制定了《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以下简称《主要措施》)和工作方案。
《主要措施》围绕“转职能”,进一步明确界定了驻局纪检组的职责范围和监督执纪问责的重点内容3个方面15条,将驻局纪检组原来实际承担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分类指导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日常工作职责及8个方面的主要具体工作,划转给中国气象局党组及中国气象局直属机关党委;退出中国气象局气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13个议事协调机构,继续参加中国气象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等4个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措施》围绕“转方式”,制定了通过参加中国气象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的各类会议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和活动、定期或不定期与中国气象局党组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沟通、约谈中国气象局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审阅有关文件材料、开展专项检查或调查、直接受理来信来访和查办案件等工作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主要措施》围绕“转作风”,提出一要健全和完善驻局纪检组与中国气象局党组沟通协调等制度体系,为“三转”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基于流程管理的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风险防控体系。三是要敢于担当,秉公执纪、动真碰硬,以“创一流业绩、建一流队伍”为愿景,持续推进管理学意义上的学习型组织建设。四是培育驻局纪检组文化氛围,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氛围。五是加强自我约束和监督,要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五严守、五禁止”。对驻局纪检组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早提醒,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
在此基础上制定的“三转”工作方案,为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驻中国气象局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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