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通讯员 郑贤萍 记者 吴依滢)姚某是某蔬菜公司的员工,其利用给客户送货结账的机会,采用涂改领货单及结账单数据的方式,在近8个月的时间非法获得40余万元的不义之财。
姚某,90后,家里并不差钱,在安徽老家有好几间店面商铺。2年前,年轻不安分的他放弃了老家衣食无忧的生活,来到宁波闯荡。
去年,他认识了蔬菜公司老板刘某。刘某与姚某一见如故,对这位小自己几岁的弟弟非常照顾,还让他到自己的蔬菜公司做送货员,每个月5000元,包一日两餐。
姚某本来人就灵活,工作适应得也很好。从去年8月份开始,刘某就让他负责给某蔬菜生鲜超市送货、结账。
做了不到一个月,聪明的姚某就发现了其中的漏洞:每次从公司拉货时,都随便他自己拉,没有人严格监督。于是,他多拉少写,货款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进了他的口袋。一开始,他只是偶尔改下数字。到后来,他几乎天天都这么干。
“细心”的姚某又发现,客户的制度也存在漏洞:收货员确认收货后让姚某自己拿着结账单去财务那里结账。于是,他又动起了歪脑筋,篡改数据,然后向财务领钱。
姚某胆子越来越大,什么数字都尽量往大了改,1改成8,3改成8,4改成8,6也改成8……就这样,姚某平均每天能有2000元左右的进账。
这样的好日子一直持续到了5月22日。这一天,姚某拿着一张篡改过的收货单找公司财务报账。可是这一次,因为篡改的痕迹太明显,财务一眼就看出来了,于是报警。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从去年9月至今年5月,姚某从中获得非法收入40余万元。而这些钱,姚某也并没有拿去挥霍,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自己一时糊涂。
目前,姚某已因盗窃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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