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陈岩 酒后打妻被警方控制后,右腿膝关节内侧有一条筋断裂,打工者高孙杨说是警察用脚踹他的膝弯时造成的。昨日,当时到场处置的3名警察表示,控制高孙杨的过程较为混乱,但没有踹踏的动作。目前,市公安局纪委、督察等已经介入调查。
祸起:消夜酒后打妻
34岁的高孙杨是湖北人,目前和妻子在平沙镇一家注塑厂打工。6月11日傍晚,高孙杨和妻子一同来到新青工业园,找之前的两个男性朋友聊点事。吃饭时,大家都喝了点白酒,高孙杨说自己喝了大概4两。
喝完第一场,几个人觉得意犹未尽,深夜11点多转移到新青明珠商业广场上一个大排档喝啤酒、吃烧烤。次日凌晨1点左右,已经醉酒的高孙杨去洗手间,中间想起妻子身上带了一些钱,夜里不安全,还是存到柜员机里比较好。但妻子的两个手机,一个提示已关机,另外一个没人接,于是他怒气冲冲地走到妻子身边,揪她的头发要动手。邬女士说,朋友在阻拦的过程中与丈夫发生了推搡,丈夫摔倒后头部出血。很快就有附近巡逻的警察赶到现场,邬女士和朋友对警察说“没事”,警察了解到是夫妻矛盾后就站在一旁,好像不想处理了,但后面高孙杨的举动却使情况有了变化。
妻子:警察用脚踹膝弯
当时高孙杨坐在一张木方桌上,脚上的鞋掉落在一旁。邬女士说,她把鞋子提过去给丈夫,丈夫让她跪着给他穿上,她不愿意,于是丈夫跳下桌子,踢了她一脚,只踢到她的小腿上,不是很疼,原本站在一旁的四五名警察冲上来,一齐动手将丈夫按倒在地上。
“有一个警察用脚踹他左腿,后来又踹他右腿,使很大力气踹的那种。”邬女士指着膝弯的位置说,丈夫当时被好几个警察按倒在地上,已经完全被控制住,但她不知为何还有一名站着的警察用脚踹。
对于当时的一幕,高孙杨说,自己当时醉酒,对很多细节记不清,不过他可以确定的是,自己的右腿后来就站不了了,而他在之前与朋友推搡时,都只是用手,并没有触及到下肢。
前天晚上10点多,南都记者来到事发的大排档,大排档两个老板均表示,当时一名警察对已被控制的高孙杨腿部有动作,并明确地说:“不是踢,是踹。”
医生:腿筋断裂需手术
高孙杨说,被铐到派出所后,他一直坐到凌晨4点左右,有警察打开他的手铐说他可以走了,不过发现自己头部流血,右腿也很疼,甚至站不住摔倒在地上,于是他要求警察给个说法。
“有两个警察出来说‘让你走你不走,那就不要走了’,又把我铐起来带进去了。”高孙杨说,这一次他一直待到了上午10点多,离开派出所后,他与妻子到遵医五院检查,发现自己的腿筋断了。
在医院骨科二区给出的影像检查报告单上,记者看到,上面的诊断意见为“右股骨内上髁撕脱性骨折可能,请结合临床”,在另外一份由综合门诊给出的影像检查报告单上的诊断意见为“右股骨外髁及胫骨平台外侧骨挫伤;右膝内侧副韧带股骨附着处撕裂可能,前交叉韧带损伤;右膝关节腔及髌上囊积液,肌间隙积液”。
遵医五院骨科的袁医生说,高孙杨的病情简单来说就是右腿膝关节内侧的一条筋出现断裂,需要手术治疗,手术费用大概1万元。造成腿筋断裂的原因,袁医生表示“是由外伤引起的”。
邬女士说,伤是警察造成的,因此警察应当支付医药费,还要进行道歉和给出合理的赔偿。
三大疑问
疑问一:有无脚踹动作?
“我们了解到是夫妻纠纷,就交代几句准备走了,结果那个男的又用脚踹他老婆。”一位当事警察说,当时高孙杨让妻子跪着给他穿上鞋,妻子不从,结果高孙杨跳下桌子,一脚踹在妻子的肚子上,在场的民警上前将高孙杨控制。
“要控制人,最重要的就是控制他的手和脚,因为手可以拿武器,脚可以跑。”梁警官说,当时由于高孙杨醉酒,力量较大,因此5个人一同上前去按住他的手脚,当时高孙杨在拼命反抗并大声喊叫,场面很混乱,大家只想把他控制住,等他酒醒后再询问情况,当时大家都用力制服高孙杨,不是想伤害他,因此都没有用脚踹的动作。
所长王建军说,他也挨个问过5名民警,但民警都说没有用脚踹过,现在上级部门也在介入调查,相信很快就会有结果。至于高孙杨妻子反映的用脚踹的问题,可能是由于在现场所处的角度不同,看到的情况与实际有出入。
疑问二:为何铐到上午?
当事警察说,他们调查后发现高孙杨是与妻子之间有矛盾而动手,而其妻子明确表示不追究丈夫责任。但要先去处理大排档部分损坏桌椅的赔偿问题,因此到了12日凌晨4点多来到派出所,警察估计高孙杨已经醒酒了,于是让他和妻子回家,但高孙杨当时还没有醒酒,有可能对妻子造成伤害,因此警方考虑后,认为有必要限制其行动,待酒完全醒了之后再放走。
疑问三:措施是否过度?
王建军说,目前上级已经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对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过度的情况进行调查。但据他所了解,到场处置的民警不存在措施采取过度和故意使之受伤的情况,派出所方面也将等待上级的调查结果。
警方回应
没有踹踏动作
昨天下午,新青派出所所长王建军与3名当时在场处置的民警向南都记者介绍了警方掌握的情况,并表示并无警察对高孙杨的腿部有踹的动作,警方是否需要对高孙杨的伤情负责,需要等上级调查过后服从上级安排。
3位到场的民警分别姓陈、黄、梁。据所长王建军介绍,12日凌晨1点30分左右,行动组的黄警官在巡逻至明珠商业广场时,发现有几十个人在围观,走近之后看到高孙杨正在用手打妻子的头部,还用脚踢,而高孙杨头部流血,白色的衣服上也有血迹。高孙杨的一个朋友看到警察后,拉着高孙杨往广场里的其他大排档走,但高孙杨又折回来要打妻子。见此情形,黄警官对高孙杨进行了阻止,但高孙杨用手使劲抓住黄警官的手臂长时间不松开,黄警官于是打电话请求警力支援,刚好附近有一组警力,十几秒钟之后就赶来,现场的民警共有5人,共同处置了事件。
律师说法
执行公务若致人受伤要赔偿
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林叔权说,高孙杨在公共场所打妻子,属于家暴范畴,警察到场干预属于职务行为,是正常的履行职责,对高孙杨采取措施也是必要的。不过由于高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如果在制服高的过程中超出了合理限度,导致其人身受到伤害,那么警方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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