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杨曦)今日,审计署网站公布移送至2014年5月已办结的35起经济案件和事项处理情况。其中,辽宁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董事长王晶明等1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
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2010年至2011年,辽宁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在未采购药品的情况下,从数百家药品经销商非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亿元,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等。2012年,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等查处。2013年11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辽宁济康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晶明等13人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该公司及同案另5家企业罚金20万至70万不等,追回非法所得237万余元。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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