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6月24日消息(记者孙莹)北京检察院今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共收到首次举报职务犯罪线索4 914件,同比增加8%。北京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生表示,全市检察机关举报中心突出初核重点,将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作为初核重点,2013年以来共初核举报线索808件,其中移送自侦部门立案侦查427件,占初核举报线索总数的52.8%,举报初核案件质量提升明显。
李新生说,北京检察机关不断整合资源,畅通举报渠道。北京市检察机关整合“信、访、网、电”资源,形成了“四访合一”检务接待新模式,开通12309举报电话受理、案件信息查询等现代化信息系统,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站式查询、一站式服务,把控申举报接待室打造成了便民利民的“窗口”,进一步畅通了群众举报渠道。
李新生分析,长期以来,举报信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份写得好的举报信,极其有利于腐败案件的查处。2013年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收到首次匿名举报线索719件,其中具有一定查处价值但由于举报材料的书写不规范,导致检察机关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的约有600多件。对于此类举报线索,检察机关在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多数只能无奈作存查处理。在书写举报材料时要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所举报的内容应当真实,必须实事求是,不能随意夸大或歪曲事实,不能道听途说,无中生有;
二是要注意对原始证据的妥善保管,随举报材料可以先寄证据的复印件,待调查时,可当面提供给办案人员;
三是书写举报材料要工整、清晰,便于办案人员的辨认和归档。同时,为提高职务犯罪举报查处力度和表彰、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检察机关大力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
李新生还强调,举报要实事求是,符合举报要求。举报是人民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方式,《宪法》保障中国公民享有举报权利的同时,也规定公民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控告陷害。《刑法》、《刑事诉讼法》也规定公民在举报、控告过程中诬告要负法律责任。从当前举报线索情况来看,少数举报人,或出于泄愤报复,或处于其他私利,以匿名的方式,肆意侮辱诽谤被举报人,全市年均超300件。李新生着重说明利用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是要受法律追究的。因此,举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举报,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检察机关来说,也是一种负责任的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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