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 继发布首份省级政府评级报告后,广东于6月23日发行14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这次,广东省一次性用掉今年债券发行额度,严格按照财政部要求的4∶3∶3的结构,发行5年期债券59.2亿元,7年期债券44.4亿元,10年期债券44.4亿元;三者发行利率分别为3.84%,3.97%和4.05%。
中标利率明显低于同期财政部代发利率。6月20日,财政部代福建、湖北、广西、四川、甘肃、新疆、青海,招标发行2014年第三期地方政府债券,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共计183亿元,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为4.1%,比广东省自主发债利率高0.13%。
6月13日,财政部代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招标发行5年期债券258亿元,利率为3.99%,比广东高0.15%。
经国务院批准,包括广东在内,有十个省市试点地方政府债券的自发自还,即发行时间、节奏、整个流程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
在业内专家看来,自主发债,而不是多个省份打包在一起由财政部统发,或许能节省发债成本。首次纳入试点的北京市,其财政局局长曾明确表示,要争取今年发债成本,低于由财政部代发成本。
23日,7年期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为3.9586%和4.0515%。广东省7年期地方债券比国债利率低0.02%,10年期品种则几乎持平。
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早期,曾有地方政府债券利率低于国债利率。近两年,财政部出台的管理办法要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利率低于招标日前1至5个工作日相同待偿国债收益率,须在债券发行情况中进行重点说明。
据了解,广东省此次地方政府债券的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交通银行,承销团一般成员包括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等12家机构。
有业内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承销商基本都是国有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发债,最终由金融机构购买,有点类似“左口袋换右口袋”;债券流通过程中的监督,监管细节仍待优化。
广东省在债券发行公告中表示,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工程、普通公路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主要用于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杜绝债券资金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
根据广东省《关于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广东省今年发行地方债规模控制数为148亿元,其中70亿元用于省内重要交通基础设施,另外78亿元则转贷市县使用。
广东省政府评级报告披露了偿债资金的来源。转贷市县的资金由各市县统借统还;安排用于省级项目的资金本息由项目收益偿还,如项目难以偿还的,由中央返还的燃油税替代性收入等财政资金先行垫付。
首份评级报告对广东省的经济、财政、区域优势、存量债务、政府管理状况等做了介绍,但并未涉及转贷市县的具体债务状况。除了债券发行前的评级报告,广东省仍然委托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开展一次跟踪评级。
评级报告给了广东省AAA最高级别的信用等级,认为其经济及财政实力较强,债务增长水平、总债务率等指标相对较低;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比重相对较低,债务压力相对较小。尚有少量的逾期债务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强管控。(编辑 孙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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