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浙江省新闻办召开“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50多个省级部门的权力清单,将于6月25日完整地在网上晒出,这也是全国首个对“权力清单”进行公示的省份。从今天开始,浙江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保留4236项,权力之外再无权,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记者 马佳丽
省级部门权力清单今天公布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简单地讲,就是通过一张清单,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清理出来,明确告诉百姓行政部门在管什么,做什么,什么样的事要找什么样的部门。
从去年底开始,浙江就开始对50多个省级部门的1.23万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历经清权、减权、制权三个环节,最终保留了4236项列入清单,精简幅度超过6成。保留下来的行政权力主要分三个部分,即省级部门直接行使的权力1973项,全部委托下放和实行市县属地管理的权力2255项,省级有关部门共性权力8项。这份省级部门权力清单,今天将在浙江政府服务网上予以公布。
记者在会上得知,浙江是全国第一个把省市县三级统筹设计、梯次推进的省份。在今天的省级权力清单公布后,市、县级权力清单正将抓紧工作,清单将于10月份公布。
不允许清单之外再冒出行政权力
本次清单所列权力,浙江省政府均要求各部门编制相应的外部运行流程图,并尽快在网上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每一个环节、所需材料、具体负责人和联系方式,既方便群众办事,也对政府部门形成监督。”浙江省编委办主任鞠建林表示。
目前,多数权力事项的流程图已经编制完成,少数事项因在清理中有调整,需要根据最后公布的情况把流程图补齐后,再统一公布。同时,省政府还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特别是对这次改革中取消审批事项,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一放了之。
鞠建林说,在浙江以往的多轮简政放权改革中,各部门对权力事项藏藏掖掖不少,甚至有的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又改头换面出来。对此,浙江在本次改革中,对各部门权力进行大起底,清理出省级57个部门(单位)包括政府宏观和内部管理事项在内的共1.23万项职权事项。“为简政放权锁定了基数,今后只能比这个更少,不允许清单之外再冒出行政权力。”
职权下放和实行属地管理,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之一。记者在会上获悉,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尽量下放基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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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3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亮点
1、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 取消产业政策证明前置环节,实行“一门受理、并联审批”。省发展改革委工作重点转向更加重视宏观和规划;省经信委更加注重抓好节能降耗、产业结构调整等。
2、省国土资源厅 将农转用、土地征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审批事项下放市、县,是全国唯一下放这三项重要审批权限的省份。
3、省旅游局 大力简政放权,省级仅保留6项行政权力,所有行政处罚全部实行属地管理。
4、省民政厅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和《关于下放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面开展四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直接登记;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审批,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下放基金会、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权限至县(市、区)民政部门。
5、省工商局、省食药局、省质监局 树立大局意识,摒弃本位主义,积极推进市、县机构、职能整合,走在全国前列;省级原则上不再从事具体微观执法活动,主要负责大案要案和跨地区重大案件查处。
6、省质监局 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脱钩;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领核发事项。
7、省文化厅 行政权力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积极推进审批权及事中事后监管的属地管理。
8、省科技厅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创新驱动战略,结合权力清单工作,积极推进科技计划体制改革,大力整合科技计划项目,转变科技管理职能。
9、省商务厅 该放就放、能减就减;省厅从繁重的行政审批和管理等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加强对策研究和政策指导。
10、省海洋与渔业局 大力简政放权,行政权力精简整合幅度达75.3%;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内部工作程序,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压缩;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行政执法事项,实施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省级行政处罚职权从136项减少至11项。
11、省水利厅 ①占省级行政审批70%以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以属地审批为主,省级审批量大幅下降。并在即将出台的《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中,体现这一改革成果。②推进水利建设市场规范化管理,减少审批事项,转变审批方式,通过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
12、省人力社保厅 建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行“阳光政务”。
13、省环保厅 做好“减、放、简、短、优、管”六字文章,环境准入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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