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讯(记者 李有明 通讯员 戴久东 王传顺) 刘某有一辆中巴车,6月20日载着亲朋好友去谷里游玩。为了炫耀,刘某竟然让13岁的儿子无证驾驶中巴车。
6月20日下午4点多,在谷里集镇振容路上,一辆中巴车从交警面前驶过。民警发现,司机是一名13岁的男孩,驾驶座位上的男子是孩子父亲刘某。
据了解,男孩从10岁开始就跟随其姐夫学驾驶汽车,以前一直在场内驾驶。这次带着亲朋好友外出游玩,刘某想炫耀一下儿子有本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处以1000元罚款、扣留车辆、并处15日以下拘留。鉴于该男孩未满14周岁,民警对他免予行政处罚,但给予严厉批评教育。同时,刘某将非营运车辆交给没有驾照的儿子驾驶,依法罚款1000元、扣留驾照、可以并处吊销驾照。但是,刘某没有驾照,最终被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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