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宝鸡讯 陇县固关镇镇政府在修建一座牌楼时,飞檐部分压住村民的房顶,按民间说法“压头”代表不吉利,村民张某前往镇政府信访反映情况时,与值班副镇长韩某发生争执,被打成颅脑损伤。
6月23日,陇县纪委决定,给予副镇长韩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副镇长与信访群众发生争执
6月23日,在固关镇固关街,87岁的张大妈说,6月7日,镇政府在马路上横着修建一座牌楼时,牌楼顶部的飞檐部分正好压住自家房顶,按照当地说法,这样被“压头”代表不吉祥。张大妈请求施工人员停工未果,告诉儿子张某后,张某到镇政府向值班副镇长韩某反映情况,韩某回复称,要等到星期一开党委会的时候再研究。
“那我星期一再来,你给我答复意见。”张某说,韩某听到这句话后,说让他自己把牌楼拆了。“拆就拆。”张某撂下这句话后出了镇政府大院。张某说:“自己说的也是气话。”出了镇政府大院后,韩某把张某拉住,两人发生口角并争执起来。
“他当着众人的面,掐住我的脖子,拳打脚踢。”张某说,自己年近60岁,身体扛不住。随后韩某被工作人员拉走。
村民张某某说,当时正吃酒席,看见有人打架,上前一看,原来是副镇长韩某在打人。
村民颅脑损伤 副镇长受处分
张某在陇县人民医院治疗,病例显示:头部颅脑受损。陇县公安局固关派出所伤情鉴定,张某的伤未达到轻伤害标准,构不成刑事立案标准,未对韩某进行刑事拘留。
6月23日,华商报记者来到固关镇政府,工作人员称韩某外出下乡,电话也无人接听。昨日再次联系韩某,他说不便发表观点。
固关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芳琴介绍,韩某今年35岁,2011调来固关镇工作。经查,镇政府修建的牌楼配件大了约30公分,正好压住村民张某家房顶,确实有违农村的一些说法,当时,接访的韩某处理方式粗暴,在街上打群众确实不对。事发后,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纪委成立调查组。6月23日,陇县纪委发文指出,虽然张某先动手掐住韩某的脖子,但韩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与信访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决定给予韩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固关镇党委、政府就张某有关诉求进行协商,妥善处置。昨日,县纪委常委、县监察局副局长段小平说,处分决定记入档案、两年内不得升迁。
镇上领导及韩某到医院看望张某,当面道歉并积极支付医疗费,张某表示谅解。固关镇党委、政府责成韩某在全镇党员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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