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晶 记者 郝飞 文/图)昨(25)日上午10时,成都市金牛区法院。“把被告人带上法庭!”随着主审法官威严的声音在法庭响起,伤害“全国公安二级英模”刘军的7被告人被带上法庭。在昨日的审判中,除故意伤害刘军案外,还涉及赵某等7人涉及贩毒案、非法买卖枪支案等多个案件。社会各界群众及媒体记者近百人旁听了审判。
检方公诉 涉6宗罪多为累犯
昨日9时40分,金牛区法院二楼过道上站满了准备旁听的人,大多为被告人的亲友。20分钟后,7名被告人在法警押送下,站在了审判席上。
金牛区检察院针对赵某等人的多项犯罪事实,以故意杀人罪、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窝藏罪等6项罪名对7名被告人依法进行公诉。据了解,该犯罪团伙中大多为累犯。
法院查明 吸毒后撞伤民警
经查明,2013年8月12日晚,被告人赵某伙同徐某、刘某,以25000元的价格从一名男子手中购买了一辆被盗的白色雅阁轿车,并于当晚在五块石一宾馆内集体吸食毒品。13日,赵某等5人将车开至金牛区一洗车店,要求店主对雅阁轿车已损坏的点火开关、汽车门锁等部件进行更换。14时许,5人前往洗车店提车,并将车停放在洗车店旁的人行道上。
此时,设伏的民警刘军、叶丹、吴志鹏等4人上前对赵某等人进行抓捕。在抓捕过程中,被告人驾车疯狂撞击企图夺路而逃,期间,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被告人赵某将左腿伸向驾驶室狠踩放在油门上的徐某的脚,致使汽车高速后退,将刘军撞在水泥墩上并被汽车进一步挤压碰撞,最终导致刘军骨盆粉碎性骨折、多个脏器严重受损、多根肋骨骨折戳伤肺部。
庭审过程中,法庭就7名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目的、作案手段等展开了调查,并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7名被告人中只有3人找有辩护律师出庭辩护,其余4人均为自辩。
至16时左右,该案庭审阶段结束,法院将择日宣判。
2013年10月,刘军被中央文明委评选为“中国好人”;今年3月13日,刘军被评选为“四川十大法治人物”;3月26日,刘军被公安部授予二级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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