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做生意被人骗走近百万,他从中汲取“经验”,精心伪造了多份购货合同,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内,又骗取他人价值500多万元财物。近日,张某被泰州姜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张某曾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创业青年。2011年一单生意中,他被人骗走近百万元,直接导致资金链断了,张某只得借高利贷,反而让公司的发展更加艰难。
张某心生一计,伪造假合同骗取他人货物。张某选择了一家资金实力雄厚的船用阀门公司,他和该公司总经理陈某曾有业务往来。张某打印出之前和某大型国有企业签订的购货合同,并伪造了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
张某带着这份价值五百余万元的假合同找到陈某,谎称公司资金不够,愿意把这个订单让给陈某做,自己只拿9%的业务提成。陈某见该订单利润丰厚,又去国有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便同意接下该订单,并预付给张某业务提成费10余万元。
随后,张某通过同样的手段和陈某签订了三份购货合同,总价值2000余万元,并以业务费、投标保证金、质量保证金、船检费等名义先后骗取了陈某人民币80余万元。合同签下后,陈某发出了价值400多万的货,三个月却没有拿到一分钱。陈某便去国有企业财务部打听,却得知企业根本没有和他签订过购货合同,更没有业务往来。陈某得知上当了,向警方报案。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近日,姜堰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4万元。
华宇 尹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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