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记者 代筱晔)6月25日,对亚心网民生论坛的《目睹城管没收西瓜》一帖,沙区行政执法局八一中队执法人员作出了回应:当天是对流动摊位进行清理和取缔,没收的蔬菜水果属于易腐烂物品,已经捐赠给福利机构。
近日,网民“快乐玉”在亚心网上发布《目睹城管没收西瓜》的帖子,提及执法人员只没收了商贩的西瓜却没有没收笋子,并质疑罚没的西瓜去哪了?此帖一经发出,就引来网民热议。
针对此事,昨日,记者来到帖子中提到的事发地南梁坡市场,在市场入口处找到了被没收西瓜的摊主陈女士。据了解,6月19日晚9点左右,沙区行政执法局八一中队执法人员在南梁坡市场附近对店外店及占道经营的摊贩进行管理,这期间没收了陈女士摆放在路边的西瓜,同时被没收的还有旁边的菜摊。
昨天18时许,记者在沙区行政执法局八一中队看到了执法人员每一次执法工作的工作记录视频、图片以及文字报告,其中有19日当天执法工作流程,以及当天罚没的蔬菜、水果捐赠给乌鲁木齐S0S儿童村的图片和捐赠登记表收据。
沙区行政执法局八一中队中队长周学军解释说:“我们从5月24日开始对辖区内的店外店、占道经营的商户进行管理,前期通过书面、口头形式多次通知过这些商户,但收效甚微。”从6月4日开始,八一中队执法人员对多次通知仍然继续营业的流动摊位进行了清理和取缔。
“按理说,罚没来的物品在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之后应该是先行登记保存,但因为蔬菜水果属于易腐烂物品,我们只能捐赠给福利机构。”周学军表示,罚没的蔬菜和水果等易腐烂食品,执法局都会称重后捐赠给福利机构,并由福利机构出具捐赠登记表收据,收据中清楚地标示着捐赠物品的明细和重量。
据周学军说,这些被取缔摊位的商户,执法局也联合该片区街道办及社区进行协商,"引摊入院’工作在我们清理取缔的同时也一直在进行。此外,我们除了工作记录,还有执法行为记录仪,记录我们每一次执法的工作流程,最终会汇总到乌鲁木齐市城管委(行政执法局)。”周学军表示,欢迎市民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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