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王道军 实习生 崔梦玲
38家中央部门,或多或少都存有问题。审计署6月25日连续下发两个公告,公布了包括审计署在内38个中央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结果显示,这些部门都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中央部门主管的社会组织和所属单位依托行政资源不当牟利。
其中,2012年至2013年,中华医学会在召开的160个学术会议中,用广告展位、医生通讯录和注册信息等作为回报,以20万元至100万元价格公开标注不同等级的赞助商资格,收取医药企业赞助8.2亿元。中华医学会未经批准违规收取资格考试复训费1965.0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署的审查是由审计署聘任的特约审计员和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仅有三条,问题集中在如2013年所属计算中心在日常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中分别列支人员经费支出19.82万元、14.69万元等方面。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
此次审计署发布的报告,有的问题公布的比较详细。对此,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公布得越详细,就越能够发挥审计的作用。如果审计细项,不能公布到项及目一级,那么审计很有可能就是走过场。审计必须将每一次采购,每一次公款消费的时间、地点、金额、采购或消费的内容都公布,这样才能够起到审计监督的作用。
“实际上这也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到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现代财政制度之中对财政资金的使用,包括预算、决算,都应当经过细致的审核。许多发达国家,历史上都经历了现代财政制度的运动,继而抑制住了腐败,美国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也才通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抑制住腐败。”胡星斗告诉早报记者。
三公消费
违规问题依然严重
早报记者统计发现,发布的报告中三公消费违规问题尤其突出。
如国家发改委,2013年,该委本级接受24家单位资助33人次出国(境)费用共计157.03万元;4个出国(境)团组存在未经批准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超标准列支住宿费6.12万元、违规拆分报批等问题;还有43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此外,至2013年底,该委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21辆。
再比如科技部,2013年,该部本级违规组织“双跨”(跨地区、跨部门)出国(境)团组1个,而超出规定人数26人;5个出国(境)团组在境外时间超过规定天数共计12天;2个团组未按规定提交出访报告;7个团组超标准列支住宿费共计12.32万元;4个团组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共计9.04万元;还为外单位11人承担出国(境)费用共计17.84万元。
交通运输部在旅游、违规用车方面问题也很严重。2013年,该部本级向所属规划研究院转嫁因公出国(境)费3.38万元;2012年至2013年,规划院和公路所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9.96万元,其中2013年106.41万元。此外,截至2013年底,部本级和所属海事局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41辆。
胡星斗认为,新一届中央政府,已经基本上把三公消费抑制到了一定的范围内。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差距的。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很难用公款来吃喝,即使有宴请也严格限制了金额和内容,甚至公款消费一切内容都公布。
“目前,中国公款吃喝还是有,但是大幅度的、明目张胆的、巨额的公款吃喝越来越少。从深层次上来说,这是因为当前推行了公款消费报销必须要有具体的消费项目的制度。”胡星斗说。
协会乱收费
是公共权力乱用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署发布的报告中,一些部委下属单位,违规收费很严重。
例如,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至2013年,该部所属城科会、土木学会咨询工作委员会等4家单位违规收费2168.96万元,其中2013年2067.62万元;2013年,所属幼儿园以捐赠款和共建费等名义,违规向入园幼儿家长及有关单位收取捐资助学款288.3万元。
此外,2008年至2013年,该部所属建文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城科会等单位收取的展会收入、停车费、培训费等共计1428.35万元,未纳入单位法定账簿核算。
2013年,交通运输部所属交通国际合作事务中心自定标准收取护照、签证代办费合计25.30万元。
发展改革委在这方面的问题也很多。2012年至2013年,该委所属价格认证中心以办培训班的形式,违规开展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认证,收取培训费183.52万元,其中2013年138.16万元。
2013年,该委所属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自定项目,收取制冷空调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和煤矿设备维修资质认证评审费、审验费53万元。
卫生计生委的问题更为严重。2011年至2013年,该委所属国际交流中心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收取签证、签注服务费等,合计111.87万元。
此外,卫生计生委主管的中华医学会等33个社会组织和医管所等9个所属事业单位,利用所在部门影响力,采取违规收费、未经批准开展评比表彰、有偿提供信息等方式取得收入共计177893.54万元。
胡星斗告诉早报记者,一些违规表面上看是一些协会乱收费,实际是公共权力的乱用。 实际上这些协会是掌握了公共资源,是政府机构的延伸,是“二政府”。
“有些协会利用公共权力、公共资源,来要求企业赞助,实际上是在出卖这些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来换取巨大的利益,造成一种这些收入貌似是合法的假象,但实际上这些收入很可能落入到了小集体或者是个人的口袋中。而这些利益很大程度上是内部消费或私吞了。”胡星斗说。
公共权力要退出经营
仔细阅读审计署发布的报告,可以发现,有诸多政府部门存在乱经营问题。
例如科技部,2009年至2014年,该部本级未经批准将房产无偿提供给所属合作协会使用,收取的综合服务费109万元由机关服务中心核算,其中2013年22万元。
工业信息化部,2011年至2013年,该部所属应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和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等单位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收取租金6862.80万元,其中2013年3443.56万元。2013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出售公有住房收入1032.84万元未及时上缴住房基金专户。
而农业部,2013年,该部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未经批准,将价值842万元的生产车间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67万元。
文化部所属机关服务中心2013年未经批准,将部本级委托其管理的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收入610.26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国家图书馆未经批准对外出租房屋,取得收入896.9万元。
胡星斗认为,国家有规定,政府机关不能搞经营,但是一些部门办了很多的“三产”。“三产”其实也是公共权力资本化,变现了公共权力。
“比如,在推行机构精简改革过程中,为了让原有职工不下岗,就让他们进入三产企业。虽然不是公务员,但实际上各方面的公务员待遇不变。虽然说这样做,对于精简机构的推行、行政改革的推行有帮助的,但是危害也是非常大的。它实际上没有真正地减掉人,可能还助长了公共权力的一种乱用,一种变现,公共权力的资本化。”胡星斗告诉早报记者。
胡星斗还认为,如果要解决这些问题,未来改革的方向是公共权力要退出经营,或者说政府不能营利化、公司化为取向。
“我们的公共权力只能够在改善法制环境、改善民商环境、保护私人产权、保护公共利益等这些方面发挥作用,而不能去搞经营。所以要政府与企业分开,政治和经济分开,政府与社会分开,社会能做的事情交给社会,市场能做的事情交给市场。”胡星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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