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环卫工获刑两年 其公司赔66万
本报讯(记者徐一斐 通讯员刘川、马欢)6月25日,广东省增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高空抛物致人死亡案件。被告人宋某高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其所在公司民事赔偿受害人亲属66万元。
今年66岁的被告人宋某高是四川广安人,在新塘一家制衣厂当环卫工,负责打扫一栋五层宿舍的卫生。宋某高每次都将各楼层的垃圾扫在一起,装在一个塑料袋里,直接从窗口抛到楼下的院子里,再装进垃圾车里,三年来一直无事。
今年1月23日7时许,宋某高像往常一样将尼龙袋抛下,砸中了六岁男童孟某。孟某于2月9日死亡。
令人唏嘘的是,孟某是二楼一对夫妻的儿子,起得早,是为了在垃圾堆捡塑料瓶,卖了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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