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发表于2009年。
不久前,赤峰市公安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以喀喇沁旗锦山镇河南东村村长张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村委会主任带头组织部分村民对他人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并以村委会名义与被组织人员签署协议,这一行为在当地已经造成一定的影响。近日,赤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组织警力,对所涉及的嫌疑人进行抓捕。目前,张某等9人已经被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赤峰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人员介绍,接到群众举报后,此案件引起了市公安局相关领导的重视,并组织警力,对案件展开侦破。办案人员在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系锦山镇河南东村村委会主任,于2008年12月9日至2009年4月19日期间非法组织彭姓村民三人,刘某、庞某等,非法签订协议,分工明确,以工资待遇做保障,在河南东辖区有领导有组织的以暴力、威胁、殴打、哄抢等手段对合法经营的锦宝矿业、贵宝矿业等单位进行违法犯罪多起,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生产秩序。
据介绍,2008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村委会名义向锦宝矿业索要钱财,与该矿工人刘某发生口角,尔后张某立即用电话找来犯罪嫌疑人彭某、王某等人将刘某打伤,住院二十余天。12月28日,以贵宝矿业不给补偿费、服务费为由组织犯罪嫌疑人彭某、王某、李某、张某某等人前往该矿工地,强行阻止正常施工,并将工地工人郑某打伤住院。
2008年1月份,张某以胡某在河南东村五组征荒地不打招呼为由,组织指使犯罪嫌疑人彭某、李某、张某某等人将在河南东村“征包荒地”的胡某开的奥迪车在该村五组路口截住,并以威胁、砸车、辱骂、故意让车压脚等手段,扣车长达一个小时左右,强行让胡某付600元治脚费,后张某伙同彭某两次拦截胡某以付治脚费为由,强迫胡某打了12000元欠条。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9年4月19日要求贵宝矿上交50万元补偿费和每年5万元服务费,并组织彭某、王某、李某等10多人以威胁手段强行用铲车和四轮车将矿上工地正在安装的价值975000余元的一台电机、两台水泵拉到村委会,并造成贵宝矿业无法正常生产。
另外,犯罪嫌疑人张某,李某于2008年夏季,多次以村委会名义,到喀旗锦山镇一宾馆内,用威胁、吓唬手段向锦宝矿的郭某强行敲诈现金27000元。
另外,警方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裴某,刘某等人还在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下庄附近战备加油站办公室内以暴力、威胁手段抢走承包人蔡某现金18000元,离开现场后五名犯罪嫌疑人将抢的18000元分掉。
据了解,张某、李某系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张某某系治保主任。根据调查,犯罪嫌疑人张某、彭某、刘某、庞某等人已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人还分别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抢劫罪等。9人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红山晚报 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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