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突飞猛进的发展,通过网络发现腐败线索、查处腐败案件,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网络反腐不仅让天价烟周久耕、表哥杨达才等贪腐分子被绳之以党纪国法,也让不少“干部”受到警示与教育,极大地促成或正在促成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保持清廉。这是不争的事实。
中央党校教研部副主任张志明说,近期通过微博等网络渠道进行的举报案例激增,多名官员落马,更令人关注的是往往从网络上曝出问题到停职调查只有短短几天时间,速度之快也体现了我党反腐的决心,可以预见网络反腐未来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然而,互联网也是一柄“双刃剑”。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杜治洲看来,网络反腐面临着法治化、制度化的困境,“目前还没有一套完整的程序来保障民众通过网络反映的腐败线索尽快被调查,也无法避免由网络反腐带来的网络暴力现象。”
事实上,早在2012年9月,网民通过微博质疑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达才的工资收入、财产状况时,就有学者提出,网民的行为对当事官员的名誉权、隐私权不够尊重。在网络监督过程中,监督对象的诸多个人信息很容易被“人肉”,从而导致监督行为扩大化、人身攻击常态化等非理性行为。
另外,网民提供的信息不全是真实客观的,由于网络具有自由、隐蔽等特点,个别人可能会进行不实举报,利用网络提供虚假信息,诋毁他人,打击竞争对手,对他人进行恶意攻击、诽谤等。
杜治洲认为,对于通过互联网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甚至诽谤他人的行为,我国法律已有规定,但在网络反腐中,“动用法律惩治不实的网络爆料还是要慎重。”他建议,可以运用网络技术手段,让网络后台掌握举报人的真实信息,既防止了不实的举报信息,同时又保护了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
有专家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应重视网络舆情,主动在网上收集第一手的举报材料,接受网民的举报与投诉,一方面将政务微博建成反腐倡廉的网络平台,通过网络吸纳民意,监督惩处不法官员,同时释放社会压力,另一方面,可通过机制形成对网络声音的趋利避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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