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内行驶的渣土车,发动后本身就是PM2.5的排放“大户”,一旦行驶过程中出现扬尘甚至泥洒,扬尘或泥洒区域的PM10指数也将骤间飙升,这不断挑战着省会空气污染治理的忍耐度,我市已确定通过立法给渣土车安上“紧箍咒”。
昨日上午,郑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会议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备受关注的《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今后,我市渣土车等相关车辆必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密闭运输。据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昨日表决通过,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郑州晚报记者 裴蕾 实习生 王治
“渣土车”须安卫星定位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吴卫平表示,二次审议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也就是俗称的渣土车,多为高排放,尾气和扬尘污染都很严重,要加强对这些车辆的管理,建议条例对此作出规定。
经研究,最终在该条例中增加了“渣土、砂石”的内容,规定堆存、装卸、运输煤炭、水泥、石灰、石膏、渣土、砂石、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作业单位或个人应采取遮盖、封闭、喷淋、围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抛洒、扬尘。同时,还新增加一款内容:“从事以上运输作业的车辆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密闭运输。”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等有毒有害气体物料
审议过程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焚烧沥青、油毡、塑料、皮革等物质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危害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应该全面禁止,而不能局限在某些区域。
经研究,《条例》修改为:“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废油、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料,确需焚烧处理的,应当采用专用焚烧装置;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烟气处理装置加热沥青。”
环保监测数据造假
最高罚20万元
针对《条例》,有市直部门提出,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记录了排污单位排污情况,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直接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对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并且在主观上存在严重恶意,条例对此应加大处罚力度。
经研究,新通过的《条例》对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由“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一步加重处罚,修改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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