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郑姓妇人带6岁女儿去游泳,请妹妹陪同指导;不料女童阿姨在长泳,母亲则专心剪指甲,没人发现她溺水。女童被救起后罹患肺炎,邱姓救生员坐在池畔正中央却“发呆”四分钟未见溺水事件,被新北地检署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起诉。
检方指出,受到伤害的是女童,过失伤害是告诉乃论罪,除非女童家属也对女童母亲及阿姨提告,否则无法追究两人是否有过失。
检方调查,去年9月17日晚间八时许,郑姓妇人带6岁女儿去新北市某泳池游泳,郑妇的妹妹也一同前往;郑妇请妹妹下水教导女儿游泳,自己背对游泳池,在泳池旁座椅上专心剪指甲。不久,郑妇的妹妹开始长泳,要女童自己练习。
当晚在场担任救生员的邱姓男子刚领到执照,他坐在泳池旁的中央位置,并未与人讲话或分心另做他事;但8时44分起,女童没入泳池溺水,邱并未发现,两名郑妇亦在做自己的事,直到四分钟后郑妇发现女儿状况不对,惊慌冲到水边,邱才下水将人救起。
女童送医急救并无大碍,但罹患吸入性肺炎;郑姓妇人认为救生员没有及时发现救人,提出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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