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解释违纪通报中“与他人通奸”措辞
人民网北京6月7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今日刊文《从一个热词看党纪严于国法》。全文如下:
6月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曾发布消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在违纪情况通报中,出现“与他人通奸”的措辞,引起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网上也一时成为热词。
“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由此可见党纪与国法的关系。党纪严于国法,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国法是每一个公民必须遵守的,党员和党员干部不能混同于普通群众,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要时刻以党纪为准绳约束自己,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
早前新闻:中纪委罕见使用“通奸”通报官员违纪 专家称并非罪名
人民网北京6月5日电 (王泽)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原副总经理戴春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戴春宁伙同他人贪污巨额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巨额贿赂;与他人通奸。
此前,中纪委在通报官员违纪涉不正当男女关系时曾多次使用“作风腐化”、“道德败坏”等词。比如2013年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开除党籍和公职)。中纪委通报其案情时,表述为“道德败坏”。“通奸”一词很少用在处理干部上。2012年,无锡原书记毛小平落马时涉与两名女子通奸的案情措辞亦曾引起关注。
“通奸”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为:没有夫妻关系的男女(多指其中一方或双方已婚)发生性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她表示,对官员作风问题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官员“与多人发生不正当关系”、“包养情人”等生活作风问题,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定,可处以党内处分。
另据此前《新京报》报道,官员违纪表述中,最常见的就是“生活腐化”,比这个形容更恶劣的是“生活作风严重腐化”或“严重道德败坏”,还有就是“道德败坏”与“生活糜烂”。中纪委的工作人员曾表示:“生活腐化”说的是三个以下情妇(夫);“道德败坏”与“生活糜烂”,是指三个及三个以上情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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