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3日通报,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罪,已被公诉。童名谦被指控在任职期间“严重不负责任”,致使衡阳市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时发生严重贿选。面对无论是湘西泛滥成灾的民间集资,还是邵阳官场乱象,主政者童名谦都选择了回避甚至放纵。他在官场以清流自诩,明哲保身,绝不多事,谁跟他汇报工作都是“好好好”三个字,守住了“为人之德”,却丧失了“为官之德”,落马后被当地官场评价为“是个好人,但不是个好官”。(人民网,7月2日)
随着反腐的不断深入,在无数“苍蝇”、“老虎”被打的原因中,最多使用一词就是“贪污腐化”,而在对童名谦的公诉中,却没有“贪”的字眼,而是因为涉嫌“玩忽职守”,表面上看与“贪”字不沾边,仿佛可以认为童名谦一点也“不贪”。然而经过一番仔细地剖析,我们会发现“贪”和“不贪”在他身上都有所体现,而他的“不贪”比某些人的“贪”更可怕。
从他的同事对他的评价可以看出,他确实是个老好人,而且是个八面玲珑的老好人,他对别人向来都说“好好好”,对正确的也说“好”,对错误的也说“好”,谁都不去得罪;而从他的身份和所从事的职业来讲,他却不是一个好官,他的一番“好”虽守住了“人德”,却失去了“官德”,失去了为官者对是与非的明断,忘记了为官一任要造福一方的重任。
其实,童名谦存在着“贪”,可以说他“贪”的是声名。为了得到上级的满意,同事的认可,下级的支持,不惜摧眉折腰事权贵,点头哈腰事邪恶,既降低了自己的人格,又抹黑了为官者的形象。正是因为他的这一“贪”念,使他对当地严重的贿选行为选择了不管,对民间的非法集资选择了不闻,对官场上的一些乱象选择了不看,他这是在以事实为例,淋漓尽致地演绎着为官不为。
他的“不贪”,是指经济上确实没有发现他有贪污行为,从检察院的公诉和他的自诩中,我们貌似得到了证实。但若把这种“不贪”作为其为“贪”所做的准备和奠定的基础的话,他比那些贪污受贿者更可怕。因为他的明哲保身与追求自己的声名,该做的不做,该管的不管,对于社会上的一些错误行为和不正之风进行放任和纵容,所造成的不良后果是无形的,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对党的名声和信誉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更是用千金都难以买回的。
从童名谦因“为官不为”而被公诉的案例中,我们读懂了从严治吏的真正含义,也读懂了为官者的真正价值,用一句最浅显易懂的话来讲就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希望为官者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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