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女子周某在网上认识了单身的吴某,她隐瞒自己已婚的身份与吴某见了面。见面后,两人迅速谈起了恋爱。吴某对周某十分满意,对她出手也阔绰。不料,吴某发现周某已婚后提出分手,并要求周某给自己写一张欠条。
不满婚姻 冒充单身谈恋爱
达州万源女子周某已经结婚两年了,由于丈夫平时忙于生意很少在家,她便总喜爱上网聊天。去年的时候,周某在网络里“遇见”自己心动的男人吴某。吴某来自重庆城口,年近30岁,在网上与周某相识,两人相谈甚欢。为此,周某决定隐瞒自己的婚姻,尝试着与吴某谈一场恋爱。
2013年11月,周某到城口与吴某见面,两人短暂交往后,吴某非常满意眼前的这个未来媳妇。吴某对周某非常大方,逛街时不是为其买包就是买衣服,几乎无愿不满,只盼望着自己的投入能够有回报。周某也被吴某的恋爱攻势冲昏了头脑,继续欺骗吴某自己是单身,认为吴某是外地人不会知道已婚,遂沉醉在热恋中不能自拔。
已婚被发现“安抚”男友打借条
2014年3月,吴某无意中看到周某的户口簿,发现周某已经结婚两年了,而自己居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第三者。气愤的吴某要求周某离婚,但周某根本没想过与吴某结婚。周某说,自己不敢让丈夫知道此事,害怕离婚后会净身出户,也害怕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于吴某花在自己身上的钱,周某担心吴某会因此来闹事,决定写下一张不打算兑现的1.5万元欠条“安抚”吴某,希望能结束这段见不得光的“爱情”。
周某本以为是一则空头支票却成了另一场纠纷的导火索,日前,吴某拿着这张欠条来到万源市人民法院官渡法庭起诉,要求周某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法庭上,周某直说:“欠条是我写的,但我并没有从吴某那拿到1.5万元现金,这是在恋爱期间写的欠条,当时只是闹着玩的。”
法官提醒
即便处于热恋中也不应随意写欠条
法官表示:“打欠条一定要谨慎,不管双方是什么关系,都不能随意在欠条、欠条上签字,签了字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使否认借款的事实,但没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所以必须偿还这笔借款。”最终,在法官组织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周某偿还吴某1万元,其他诉讼请求吴某自愿放弃。
法官提醒,欠条的效力轻易难以推翻,在此类情侣分手后“翻旧账”的债务纠纷中,被告方通常以借款为共同生活所用,受胁迫签署欠条,并未存在事实债务关系等作为抗辩理由,但均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推翻其亲笔书写的欠条效力。因此,即便处于热恋之中,也不应随意书写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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