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李天宇 见习记者 邓云福 实习生 韩庆)妻子“牵线”并为受害人担保借钱,丈夫冒充公司领导电话联系受害人,以能低价买进酒水为由,多次进行诈骗,获利61万余元。近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宣判,依法判决叶某(其妻李某另案处理)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12月-2013年11月期间,叶某伙同其妻李某,虚构其认识一家著名白酒公司驻成都办事处区域经理王某的事实,称其可以低价买进酒水,以做酒水生意为由,用高额利息做诱饵,由李某在外担保借钱并写欠条、叶某冒充王某打电话哄骗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先后对5名被害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6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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