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8日电 中国领事服务网日前发布《中国公民赴欧在法兰克福机场停留注意事项》。相关内容如下:
近年来,法兰克福机场作为重要国际航空枢纽,日益成为我公民赴欧或前往其他国家的重要中转站。但因在机场通关受阻、盗抢等原因而影响正常旅行的事情时有发生。为避免上述事件发生,现提醒如下:
一、实际行程须与申请签证材料相符
为避免在法兰克福机场通关时被认定为“骗签”导致被拒绝入境甚至原机遣返,团组或个人申请申根签证时,务必提交真实行程材料,向拟访问的主要目的地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申请与旅行目的相符的签证,同时在法兰克福机场入境时应携带申办签证时提交过的相关材料备查。
二、避免携带超额现金
根据申根区海关规定,个人携带现金如等值或超过1万欧元,须主动申报,否则将被处高额罚款,罚款比例为15-50%。
三、防止误机
一方面,法兰克福机场面积大,转机路线长且复杂,如果预留转机时间太短,易发生误机。另一方面,机场退税窗口排队较长,如旅客购物或退税时间过长易不慎误机。
四、防止护照及财物被盗
机场是盗抢案件频发场所,应加强个人财物保管。此外,一旦在机场国际区护照被盗,由于无法离开机场,将会为个人补办旅行证件带来麻烦
,因此须特别注意。
五、持外交、公务护照过境法兰克福往返免签申根国家也须提前办妥申根签证
我国与波兰、匈牙利、立陶宛、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和马耳他6个申根国家签署有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协定。现再次提醒,如有关人员往返上述6国但从法兰克福或其他申根国家机场转机,必须提前办妥申根签证,否则将被遣返和罚款。 (来源:人民网-国际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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