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赌球采取的是先下注,如果不是熟人,坐庄的代理面临会员逃跑赖账的风险。在东城法院曾经审理的多起网络赌球案中,代理之间要么是“发小儿”、街坊,要么是同事、生意上的伙伴,相对来说都是比较熟识的朋友。
在这些案的赌球代理体系中,各层级都有明确划分和权限,分别是董事、总代理、代理、会员,四个层级构成赌球网络中的上下线关系,也由此形成三条利益链条:对赌分红利益链、本金“返水”利益链、管理费利益链。
在赌球代理中,除了少数人是先被发展为代理,后参与赌球,大多数人都是“逼上梁山”。因为对赌会有输赢,而代理却有固定收入—称作“返水”或“回佣”,从0.75%到2.25%不等,一般来说,董事拿的比例最高,代理最少,而会员则没有任何“返水”。
代理可以抽取一笔不小的“返水”以及对赌收入,而处在高层的董事和总代理手中握着无数的下级代理,这些代理又都有自己的会员。按照规定,无论投注额多少,代理都要给上线缴纳每笔一元的费用,发展众多下线的董事和总代理每天的收入不菲,驾驶的车辆都是奥迪A4、宝马X5等豪车,而在代理所发展的参赌会员中,基本没有赢钱的。
落网者多是中小代理
东城法院法官介绍,网络赌球案件,其中一个特点就是涉案人员众多,形成庞大的网络。但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分子,大都还是位于底层的中小代理。一些赌博网站的实际操作者,却因为其在境外,目前还很难打击。目前,境外赌博网站大都设在港、澳、台以及东南亚地区,其中很多目标都瞄准了中国大陆参赌人员。
法官还介绍,从职业划分来看,参赌者半数以上没有固定职业,他们大都无所事事,赌博成了打发时间的玩意儿。这些参赌人员中,有的生活本就不富裕,每月收入仅有千余元,还想通过赌博挣钱贴补家用。当然,也有层次较高的人,因为喜欢足球或者喜欢买足彩,但又觉得足彩不够刺激,为了能在看球的同时寻求快乐而参与赌球。
晨报记者 岳亦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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