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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时间线 |
浙江“亿万富姐”吴英减刑案今天在浙江省女子监狱开庭审理,法院裁定,吴英从死缓减刑至无期徒刑。
律师解惑|为何吴英案会改判?
据吴英案申诉案件代理律师朱建伟律师介绍,判决已满两年时间,按《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无故意犯罪,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故意犯罪,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朱建伟律师说,这个开庭审查程序,就是对有无故意犯罪和有无重大立功表现进行审查,应该都是比较简单的事实,不需要律师参与也可以。目前的情况看,吴英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行为,至少可以被减至无期徒刑。吴英在狱中表现良好,没有故意犯罪,减刑应该没有问题。
吴英案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她先后从林卫平等11人处高息借款人民币7.7亿余元,案发时无法归还的集资诈骗款为3.8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此前获得的东阳市政府相关资产处置材料称,对本色概念酒店经营权及其他租用房屋中易贬值且不宜保存的物品进行公开拍卖(包括30辆汽车、本色总部和仓库中的家纺、租用仓库中的建材、租用店面中的洗衣、洗车设备等相关物资)。拍卖所得款存于专案账户中,现专案账户中所涉及的资金包括前期拍卖所得款、追回赃款共计1800余万元。
2012年5月21日,吴英案终审宣判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曾经专门介绍了“吴英被扣押查封的资产”情况。其中包括:浙江东阳的89套房子、湖北荆门市的26套房子,以及浙江诸暨的一处房产;价值1.2亿余元的珠宝(吴英已支付2300万元货款);41辆汽车;租用的店面房及仓库内的物资;本色概念酒店。得款均存于吴英案专用账户。
案件梳理|吴英案大事记
2007年3月16日,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逮捕。
2009年12月18日,吴英案于获浙江金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并大量欠债,一审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2年1月18日,浙江高院驳回吴英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并报最高院复核。4月20日,最高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高院重审。
5月21日,浙江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终审判决书中认定,吴英被扣押的财产价值1.7亿元。但吴英一方认为该鉴定结论明显偏低,漏计很多资产。
2013年2月20日,吴英家人向最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要求依法撤销浙江省高院做出的(2012)浙刑二重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改判无罪,并主张吴英的资产完全可以偿清债务。
2014年7月11日,浙江省高院当庭宣读了书面审理后的判决:吴英由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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