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长沙7月14日电 湖南湘潭校车翻入水库致11人死亡事件善后事宜再获新进展。中新网记者14日从湖南长沙及湘潭官方获悉,8名遇难的幼儿均获赔56万元,3名遇难成人中的2位幼师获赔68万元,并全部签署协议。因警方对事故原因仍在调查,遇难司机的赔偿暂未处理。
7月10日下午5时左右,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的一辆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经过与长沙市交界处的长沙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时翻入水库。11日凌晨4时许,涉事校车被打捞上岸,11人不幸遇难,其中幼儿8名,成人3名。
在遇难的8名幼儿中,有5人来自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干子村。记者获悉,这5名遇难者家属分别于12日下午和晚上,与长沙市岳麓区政府部门签署了赔偿协议,每户家庭获赔56万元。
而记者从湘潭市雨湖区了解到,由于各地赔偿标准不一致,他们提出给所负责的3名遇难幼儿赔偿金额与长沙一样。经协商,这3名遇难幼儿家属也已签署赔偿协议,分别获赔56万元。
据悉,涉事的乐乐旺幼儿园于2010年开办,2011年4月11日在雨湖区教育局换证。经初步了解,校车证照齐全。驾驶员郑友华为湘潭县云湖桥人,证照齐全。长沙警方12日晚通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12日对幼儿园负责人王长海、法人代表王霓裳予以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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