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7月14日电(记者吴书光、张志龙)山东省14日晚向新华社记者通报称,1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黄某峰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介绍,新华社“新华调查”栏目7月10日播发《三问“山东东平初中女生疑遭性侵事件”》稿件后,泰安市高度重视,11日再次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纪委、市检察院参加的督导组,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泰安市公安局从全市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对案件进行核查侦办,省公安厅对此案进行指导督办。
截至目前,专案组工作中发现了新的线索,获取了新的证据。7月14日,公安机关以刘某、黄某峰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介绍,经泰安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调查组调查,目前未发现在办案过程中有“打招呼”等干扰办案的情况。
此前,当地公安部门对这一案件的初步调查情况称,现有证据已证实其中一人卢某刚涉嫌强奸罪,但仍不能认定黄某峰等其余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这一调查情况引发网友广泛议论,并对“上面是否打招呼了”等提出质疑。(编辑:安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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