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连获政府扶持 当地一官员被指入股”追踪
昨日,针对湖南资兴市科技局党组书记陈肖俊“入股本地小公司”一事,资兴市委宣传部外宣办主任李强辉回应:初步调查,陈肖俊签署入股协议是“铁打事实”,已报送资兴市纪委,但其是否在公司工商变更过程中退股、是否以权谋私帮公司获利等问题尚需进一步调查。
“如退股,调查重点就在退股前”
陈肖俊昨日再次向南都记者强调,虽然自己签了和顺科技的入股协议,但并未投资、分红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且最初的公司实际上已“消亡”。据工商资料,和顺科技在2011年3月29日确实发生过大变更,名字从“资兴市和顺科技打印有限公司”改为如今的“资兴市和顺科技印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由罗尚梅变为刘星,股东中曾慧清代替了罗尚梅。陈肖俊说:“曾慧清是刘星老婆,公司后来实际是刘星独资。”
南都记者获得的一份《中止合作协议》显示,刘星、罗尚梅、陈肖俊本人确曾中止合作,原因是“亏损太多,公司无法再经营下去”。该协议同样有陈肖俊的签名,但他称这是刘星代签,自己并不知情。举报人罗尚梅的丈夫罗志文也不清楚该协议的状况,他认为刘陈二人串通骗了自己的钱。
对此,资兴外宣办主任李强辉称,如果真有退股一事,针对陈肖俊的调查重点就会放在退股之前。
“只拿到过一笔3万元研发经费”
李强辉还介绍,2011年2月和顺科技中标“资兴市2011-2012年度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空调、IT设备(包括耗材)、办公电器(除空调)、办公用品、印刷五大类协议供货项目”一事也存在误会,“当时和顺科技走正规程序通过了审查,而且只是获得给政府供货的资格,到目前还没提供过产品,陈肖俊当时不分管这块,起不了作用。”
此外,陈肖俊解释了和顺科技2012年申报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问题,称后来没通过省里复查,没拿到钱。“据我了解,和顺公司只在郴州市科技局拿到过一笔3万元的研发经费,其他项目申报都失败了,而且这些都是公司走正规程序做的,跟我没任何关系。”
李强辉表示,这些细节尚需进一步调查,如果公司通过合法合规的程序且真实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就算陈肖俊起了些作用也不能等同于他谋取私利,毕竟当地政府扶持本地企业也很正常。“如果公司相关资料造假,或者陈肖俊利用职权排挤了其他更好的企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对话]
涉事官员陈肖俊:会主动去纪委报告
自称对《公务员法》相关条款不是很清楚
南都:现在其他问题都需进一步调查,但最关键一点是你确实签了一份入股协议,当时怎么没拒绝呢?
“协议是否有效,还得咨询律师”
陈肖俊:字是我签的,但我没出钱,也没分红,我也没参与经营管理。刘星非得让我进来,因为我在政府办,我跟他是好多年的朋友了。我性格上大大咧咧的,当时吃饭喝了点酒,又碍于朋友面子,一个朋友三个帮嘛。我推脱过,他们说没关系,我又怕伤兄弟感情。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这个协议有效无效,还得咨询律师。
南都:那你之前知道公务员不能在外面兼职或参与经营吗?
陈肖俊:以前都可以搞啊,都鼓励搞小水电。
南都:你们公务员出去搞小水电是正常的,没有问题?
陈肖俊:对,没有问题的。但我也没参加,我是个比较淡泊的人。
(注:陈肖俊透露,这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南都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资兴市在2000年前后把小水电作为支柱产业来抓,2002年8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水电资源开发和管理的若干规定》,在小水电立项、上网、电价、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包括本市干部职工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以独资、合资或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开发。2004年《湖南水利简报》第8期也介绍了郴州、资兴等地对公务员入股小水电的经验。对于此类问题的现状,资兴外宣办主任李强辉表示不清楚,但他强调公务员不得在外搞经营是《公务员法》的明确要求,资兴不会例外。)
“公务员能否搞经营不是很清楚”
南都:那你知道《公务员法》吗?
陈肖俊:明确地说,看过,但不是很清楚。
南都:那你看到过里面规定公务员不能在外兼职或搞经营的相关条款吗?
陈肖俊:不是很清楚。
南都:纪委找你谈话了吗?
陈肖俊:上午一直在开会,宣传部的同志找到我了,这事我会主动去纪委报告。
南都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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