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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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24日,搜狐公司宣布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今日头条)侵犯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刊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110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已正式受理诉讼。
搜狐网总编辑吴晨光表示,搜狐网在付出巨大成本生产原创内容及并采购内容版权的同时,今日头条却直接盗取、掠夺搜狐的内容,具体有两种形式:
1、 直接抓取搜狐视频、搜狐新闻客户端的内容,甚至克隆网友的评论,存储在今日头条的服务器上。
2、 深度盗取。其APP首页增加了原文的网址链接,让网友误以为进入搜狐网站。用户的浏览评论都发生在今日头条自己的网页上,用户的行为也发生在今日头条服务器上,今日头条实际上是内容提供商角色。
通过这两种方式,今日头条盗取了内容,盗取了搜狐的收益,为自己输送利益。表现在:今日删除了搜狐的广告内容,把自己的广告链接替换上。除此外,今日头条的内容流中插播大量广告,这是存在于阅读之外的利益,甚至未来有可能的上市,都是赤裸裸地建立在掠夺、盗取搜狐包括其它门户包括在座的平面媒体和自媒体的基础之上。
近日今日头条天融资一亿美元,估值已经五亿美元,即超过30亿人民币。而《21世纪经济报道》报系到现在为止大概也就是几亿人民币的估值。
搜狐并不认同今日头条的“类似搜索引擎”的解释,APP的表现形式和行为与搜索引擎完全不同,且在苹果应用商店里今日头条明确注明的类别为“新闻”,而不是搜索引擎。
吴晨光称,“搜狐再举反盗版大旗,董事局主席张朝阳反百度、快播走在反盗版的前面,今天我们再举这个反盗版的大旗,今天索赔的金额是1100万。如果版权保护不能有效维护内容生产者的切身利益,技术的革新毫无意义,这既是我们搜狐公司的维权也是媒体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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