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姜某某与妻子结婚不久后,妻子便玩起了失踪,于是姜某某怀疑女方骗婚。在多次找寻妻子未果后,姜某某残忍杀害妻子亲属,致三死一重伤,死者中最小的只有3岁。南昌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姜某某故意杀人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姜某某将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男子疑妻子骗婚持刀刺向妻子四亲属
2012年6月,在杭州打工的被告人姜某某回到江西老家相亲,后经他人介绍与女子张某某结婚,为此姜某某支付了彩礼三万八千元。婚后,姜某某携带妻子张某某回到杭州继续生活。由于缺乏信任,二人曾多次发生感情纠纷。2012年9月3日,张某某负气外出,并拒绝接听姜某某的电话,姜某某便怀疑张某某骗婚。2012年9月6日凌晨,姜某某返回江西老家,后来到进贤县民和镇寻找张某某。当天,姜某某在张某某的亲戚张爱某、张兰某家寻找均未果。姜某某认为是张爱某故意将张某某藏起来,故而怀恨在心。
2012年9月7日下午,姜某某骗其朋友帮忙买来一把水果刀。当晚8时许,被告人姜某某携带该水果刀再次来到进贤县民和镇某公司居民楼7栋1单元4楼东间张爱某家,欲邀张爱某一同去寻找张某某,张爱某没有理睬姜某某。姜某某便觉得受到了怠慢,于是持水果刀在卧室对着张爱某腹部等部位连刺数刀,后又对着张爱某年仅三岁的孙子腹部连刺数刀。接着,姜某某又持水果刀在客厅对张兰某以及张爱某的孙女连刺数刀。
致三死一重伤被告人将被执行死刑
据了解,被害人张爱某及其孙子被刺后当场死亡,孙女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兰某损伤程度为重伤甲级。而将四人刺倒在地后,被告人姜某某逃离了现场,并于当晚11时许到公安机关投案。
2013年6月13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对该起发生在进贤县民和镇的特大恶性杀人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132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近日,记者从南昌市检察院了解到,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姜某某故意杀人案已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姜某某将于近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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