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7月18日,甘肃省上半年新任转任省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兰州举行,这是按照《甘肃省新任党员领导廉政谈话实施办法》规定,对新任转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重要举措。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作廉政谈话。
张晓兰首先与新任转任领导干部共同重温了《党章》、《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等党纪条规对领导干部提出的纪律要求。她指出,党的纪律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规矩,是要入脑入心、外化于行的准则界限,必须始终牢记、自觉践行。
张晓兰着重介绍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干部的要求,她强调,落实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自觉承担起领导、执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握主体责任基本内涵的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分清三个层面的责任。做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导责任“不缩手”。
各级党委(党组)是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要及时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方向性、全局性工作作出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位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纪委和所在党委(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研判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折不扣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对接不留缝隙、反腐倡廉不走过场。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强化党员意识,牢记自己的党内职务,担负起为党工作的政治责任,真正从思想深处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张晓兰强调,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好干部20字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加强作风建设、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谈话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预防腐败局局长张怀仁作了题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的专题辅导报告。全省上半年新任转任省管领导干部和2013年下半年新任转任但未参加当年廉政谈话的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此次廉政谈话,听取了辅导报告,并参加了由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共同组织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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